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侵訴字第23號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0000-000000A選任辯護人 張方俞律師上列被告因加重強制性交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鮑慧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 書記官 陳秀娟裁判案由:加重強制性交等裁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