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4 年簡字第 2464 號刑事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4年度簡字第2464號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姚勝凱000000000000000上列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偵字第2048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姚勝凱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並所犯法條,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證據部分,補充被告姚勝凱於本院訊問時之自白、本院調解筆錄。

二、爰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與告訴人楊博舒間前有民事糾紛,為抒發情緒,竟於社群軟體Instagram限時動態分享含告訴人姓名及居住地址之民事判決內容,以此方式向不特定多數人揭露告訴人之個人資料,所為實非可取。另考量被告於本院訊問時坦承犯行,已與告訴人調解成立,並獲告訴人之諒解之犯後態度,及被告犯罪時之動機、目的、手段、前科素行,兼衡其自述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經營紡織業,月收入約新臺幣11萬元,已離婚,有1名已成年子女、2名未成年子女之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且其坦承犯行,已與告訴人調解成立,告訴人願不追究本案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刑責,有調解筆錄在卷可稽,是本院認被告經此偵、審程序與論罪科刑之教訓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因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明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吳皓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宋庭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秀香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20483號被 告 姚勝凱000000000000上列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姚勝凱與楊博舒前因不動產糾紛而涉訟,姚勝凱於民國114年7月間某時許,收受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325號民事判決,其明知前開民事判決上載有楊博舒之姓名及住處,係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所稱之個人資料,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非有例外情形外,不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詎姚勝凱竟意圖為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基於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犯意,於114年7月間某時許,在其使用之社群軟體Instagram(下稱IG)帳號暱稱「OOOOOOOOOOO」之限時動態分享前開民事判決之內容。嗣楊博舒於114年7月25日13時28分許,透過友人告知而知悉上開限時動態之內容,遂報警處理,為警查悉上情。

二、案經楊博舒訴由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訊據被告姚勝凱坦承有於上開時間,在其使用之上開IG帳號限時動態分享前開民事判決內容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犯行,辯稱略以:伊當時是為了抒發情緒,伊忘了隱匿告訴人之個資,伊沒有惡意等語。經查,上開犯罪事實,業據告訴人楊博舒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明確,並有IG帳號限時動態擷圖照片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325號民事判決等附卷可憑,足證被告上開所辯,顯係事後卸責之詞,委無足採,其犯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 日

檢 察 官 吳皓偉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6 日

書 記 官 高子惟

裁判日期:2026-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