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九十五號 原 告 甲○○訴訟代理人 楊振芳律師特別代理人 蔡辰威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扺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 官 李進清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B法院書記官 謝秋德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扺押權登記裁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0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