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家聲字第70號聲 請 人 甲○○相 對 人 乙○○上聲請人聲請許可處分受監護人財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准聲請人處分相對人即受監護人乙○○所有坐落於彰化縣○○鎮○○○段十七份小段五四二地號、地目建、面積四○二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四○二○分之一七六之土地及坐落於彰化縣○○鎮○○○段十七份小段二一七六建號之建物。
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即受監護人)乙○○為聲請人之姪子,業經鈞院以96年禁字第109號裁定宣告為禁治產人(即受監護宣告之人),並經鈞院以99年度監字第1號裁定由聲請人任其監護人。相對人設籍於員林鎮,自幼身世堪憐家境清寒,原與內祖父母及其生父四人同住,其生父生前罹患中度精神分裂三十餘年,兩年半前因心肌梗塞逝世,其內祖父毫無積蓄,亦於四年前車禍去世,其內祖母十年前中風,復因骨折中度肢障,老年失智,現已安置於台北私立老人安養院,迄今近四年,相對人與上述三位親人,早經員林鎮公所核定為低收入戶二十多年。而相對人之大伯即聲請人之大哥,長年旅居美國,對台灣家人從未聞問,故員林四位家人之生活、醫療、喪葬費用、及房貸、房屋修繕、債務等各項開支,二十餘年來均由聲請人夫妻二人負擔,粗估支出總額已逾新台幣千萬。目前登記於相對人名下○○○鎮○○○街公寓,原係由聲請人購買,因相對人之生父陳浩江無謀生能力,故登記於陳浩江名下,由其繳納兩成貸款,剩餘八成房貸實由聲請人逐年付清,陳浩江死亡後由相對人繼承,而相對人為中度智障,居住於內政部南投啟智教養院,常有自殘自閉之行為,聲請人多年來需不定期返回員林及南投教養院探視相對人,攜相對人出遊,並偕同返回員林鎮該公寓居住,實不宜將該屋出租出售。且該公寓屋齡已近27年,地板、天花板老舊不堪極需修繕,而相對人目前無現金及存款,最近需要拔牙裝假牙,很多醫療健保並未給付,聲請人十年來處於失業(退休)狀態,每月仍須負擔母親之安養費用及探視相對人之相關費用,實無能力再支付修繕該屋之費用及相對人之醫療費用,故擬將受監護人乙○○名下坐落於彰化縣○○鎮○○○段十七份小段0000-0000地號之土地及坐落於彰化縣○○鎮○○○段十七份小段00000-000建號之建物,予以處分設定抵押向親友借貸,成立一筆基金,做為醫治及照護受監護人乙○○及修繕其房屋之用,日後再由聲請人之子女償還該筆借款。而聲請人之親友因同情相對人之狀況,亦願意提供無息借貸。聲請人並無將系爭房地賣掉之意,因賣掉後,相對人之戶口即無法設立在該處,而須與聲請人同戶籍,則相對人之低收入戶資格將會被取消,為此,爰依民法第1101條第1、2項規定聲請裁定准予處分受監護人上開之不動產等語。
二、按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二、代理受監護人,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止租賃,民法第1101條第1、2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聲請人主張相對人(即受監護人)乙○○為聲請人之姪子,業經本院以96年禁字第109號裁定宣告為禁治產人(即受監護宣告之人),並經本院以99年度監字第1號裁定由聲請人任其監護人,相對人現住於內政部南投啟智教養院,繼承其生父所有坐落於彰化縣○○鎮○○○段十七份小段0000-0000地號之土地及坐落於彰化縣○○鎮○○○段十七份小段00000-000建號之建物(○○○鎮○○○街公寓),因須醫療費用及修繕其名下老舊房屋而有設定抵押借貸之必要等情,業據聲請人提出戶籍謄本、土地及建物謄本為證,並經本院調取99年度監字第1號選定監護人卷宗核閱無訛,堪信屬實。又相對人既因中度智障經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而此類身心障礙患者通常須長時間治療,故日常生活須陸續支出相關之醫療費用而增加生活開銷應可理解,惟相對人目前無現金及存款,亦無經濟來源,已無法支付拔牙裝假牙之醫療費用,另聲請人需不定期返回員林及南投教養院探視相對人,並偕同返回員林鎮該公寓居住,該公寓老舊不堪實有修繕之必要,從而聲請人聲請將受監護人乙○○名下坐落於彰化縣○○鎮○○○段十七份小段00 00-0000地號之土地及坐落於彰化縣○○鎮○○○段十七份小段0000 0-000建號之建物,予以處分設定抵押向親友借貸,成立一筆基金,做為醫治及照護受監護人乙○○及修繕其房屋之用,日後再由聲請人之子女償還該筆借款,對於受監護人並無不利之情形,故聲請人聲請准予處分系爭二筆不動產為有理由,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1項、民法第1103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6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詹秀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書記官 顧嘉文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