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2 年訴字第 1197 號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197號原 告 謝建宏

謝建思謝黎淑滿共 同訴訟代理人 黎育彤被 告 彭貴美訴訟代理人 莊士賢被 告 彭健銓訴訟代理人 黃珮瑜被 告 彭駿閎訴訟代理人 盧錫銘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契約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弘仁

法 官 徐沛然法 官 張亦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書記官 黃明慧

裁判案由:確認契約存在等
裁判日期:2024-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