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5 年司拍字第 72 號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司拍字第72號聲 請 人 彰化縣田尾鄉農會法定代理人 楊春枝相 對 人 杻勝彥兼杻英之繼承人

杻秀蓉即杻英之繼承人

林于甄即林勝津之繼承人

林于辰即林勝津之繼承人

林于庭即林勝津之繼承人兼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詹惠雯即林勝津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次按不動產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將不動產讓與他人,其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亦為同法第867條所明定。故抵押債權屆期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縱已移轉第三人所有,債權人仍得追及行使抵押權。上開規定,依同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

二、聲請意旨及釋明資料記載略以:債務人杻英(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設定義務人林勝津(身分證統一編號:

Z000000000號)、杻勝彥分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下稱抵押物),為向聲請人借款等債務之擔保,就附表(土地)編號001、(建物)編號001設定新臺幣(下同)25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就附表(土地)編號002、003、(建物)編號002設定35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下併稱系爭抵押權),業依法登記在案(證明書字號依序為:101彰北他字第001098號、103彰北他字第001115號),嗣債務人杻英邀同林勝津(保證人)、杻勝彥(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款400萬元後,杻英、林勝津已分別於民國113年5月5日、112年12月22日死亡,抵押物已辦理繼承登記,且前開借款已約定應於114年4月27日還清本金,尚欠本金400萬元及利息等未清償,為此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所為之主張,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移轉、變更)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借據、土地暨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地籍圖謄本、放款戶資料一覽表查詢單、家事事件(全部)公告查詢結果等影本及繼承系統表與戶籍謄本為證。經核系爭抵押權確已設定登記在案,有抵押債權存在,依聲請人提出前開文件,形式上可認抵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又系爭抵押權設定後,部分抵押物雖經移轉登記為相對人所有,聲請人之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是本件聲請應合於聲請拍賣抵押物之要件。

復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規定,通知相對人應於文到翌日起10日內,就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經相對人杻秀蓉陳述略以:仍持續依約支付利息,未收到聲請人書面通知需展延借據、清償或協商等語,然據聲請人所提資料形式上已足認抵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且相對人所述均屬實體上之爭執,均非於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之非訟程序中所得審究;而其餘相對人均逾期迄未陳述意見。是本件聲請人聲請拍賣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附表:(土地) 115年度司拍字第000072號 編 土地坐落 地 面積 權利範圍 備考 號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目 公頃 公畝 平方公尺 001 彰化縣 田尾鄉 芳平段 0000-0000 104.07 全部 杻勝彥之權利範圍4分之1;林于甄、林于辰、林于庭、詹惠雯公同共有4分之1;杻秀蓉、林于甄、林于辰、林于庭、杻勝彥公同共有2分之1 002 彰化縣 田尾鄉 芳平段 0000-0000 132.89 全部 杻勝彥之權利範圍4分之1;林于甄、林于辰、林于庭、詹惠雯公同共有4分之1;杻秀蓉、林于甄、林于辰、林于庭、杻勝彥公同共有2分之1 003 彰化縣 田尾鄉 芳平段 0000-0000 869.69 10000分之8958 杻勝彥之權利範圍10000分之2383;林于甄、林于辰、林于庭、詹惠雯公同共有10000分之1773;杻秀蓉、林于甄、林于辰、林于庭、杻勝彥公同共有10000分之4802附表:(建物) 115年度司拍字第000072號 編 建築式樣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建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要建築材料 樓層面積 附屬建物主 備考 要建築材料 範圍 號 及房屋層數 合計 及用途 001 00000-000 彰化縣○○鄉○○路○段000巷00弄0號 彰化縣○○鄉○○段000000000地號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一層:55.50;二層:52.50;三層:52.50;總面積:160.50 屋頂突出物:17.50 全部 杻秀蓉、林于甄、林于辰、林于庭、杻勝彥公同共有全部 002 00000-000 彰化縣○○鄉○○路○段000巷00號 彰化縣○○鄉○○段000000000地號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一層:32.46;二層:75.26;三層:78.15;騎樓:45.69;總面積:231.56 屋頂突出物:8.41 全部 杻秀蓉、林于甄、林于辰、林于庭、杻勝彥公同共有全部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裁判日期:202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