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0 年金訴字第 115 號刑事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金訴字第115號公 訴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鍾志鴻上列被告因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偵字第10733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被告鍾志鴻因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449 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永村

法 官 黃逸寧法 官 黃志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賴朱梅

裁判日期: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