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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1 年簡字第 1495 號刑事判決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1年度簡字第1495號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黃州宏上列被告因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1年度偵字第1141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黃州宏犯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二條之不依限恢復土地原狀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黃州宏為高雄市○○區○○段○○段0000地號土地之實際使用人(土地登記所有權人為其母黃張秋綿,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其明知上開土地業經高雄市政府編定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而加以管制,非經向高雄市政府申請辦理變更土地使用許可,不得擅自變更使用用途,在該土地上從事不合土地使用分區之使用行為。竟自不詳時間起,未經許可,擅自在上開土地上興建鐵皮屋建物、雨遮、鋪設水泥地面,未依法做農業使用,而用作豬肉去骨加工之用,因而遭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於民國111年2月10日以高市地政用字(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繕為高市府地用字,應予更正)第00000000000號函暨所附高雄市政府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處書,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6萬元,並命其應於111年5月16日前變更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詎黃州宏於111年2月11日收受上開函文及裁處書後,竟基於違反區域計畫法之犯意,未遵期將上開土地恢復原狀或變更使用。嗣經高雄市旗山區公所於111年5月17日派員前往上開土地會勘,發現被告仍未依規定將上開土地恢復原農業使用目的或拆除地上物,遂函報高雄市政府地政局,而查悉上情。

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黃州宏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高雄市旗山區公所111年5月17日函文及所附旗山區旗尾段一小段1392號土地複勘相片、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11年2月10日函文及所附裁處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處分書與送達證書、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高市地政用字第11130163700號函暨所附陳述意見通知書、高雄市旗山區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處理查報表/相片、地籍圖資查詢資料、高雄市政府農業局110年4月27日函文及所附農業用地現況調查資料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可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一)按「違反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區域計畫法第21條第1項、第22條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因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規定,經高雄市政府依同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令恢復原狀或變更使用,詎其屆期仍未依限恢復原狀供農業使用,自應依同法第22條之規定論處。是核被告所為,係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應論以同法第22條之不依限恢復土地原狀罪。

(二)又被告構成累犯之事實及應加重其刑之事項,均應由檢察官主張並具體指出證明之方法後,經法院踐行調查、辯論程序,方得作為論以累犯及是否加重其刑之裁判基礎(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660號裁定要旨參照)。本案被告是否該當累犯一事,因聲請意旨就此未為主張,遑論具體指出證明方法,本院自毋庸依職權調查並為相關之認定,併予敘明。

(三)爰審酌被告任意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上興建鐵皮屋建物、雨遮、鋪設水泥地面,作為豬肉去骨加工之用,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並裁罰後,仍不恢復原狀或變更合法使用,使土地完全喪失農牧用地之性質,有害國家對於土地之整體規劃、發展,所為實有可議;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考量被告除本案外,另有其餘犯行曾經判處罪刑之素行,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考;兼衡其本案違法使用土地之面積約1200平方公尺,有高雄市旗山區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處理查報表及相片在卷可佐,暨違法使用之期間、違反使用土地之方式、對上開土地危害之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主文所示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蘇恒毅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6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李冠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顏宗貝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區域計畫法第22條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裁判案由:區域計畫法
裁判日期:202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