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601號原 告 施文龍被 告 NGUYEN VAN QUY(中文姓名:阮文貴;越南籍)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案件案號:115年度易緝字第12號,嗣改分為115年度簡字第1294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 法 官 姚怡菁
法 官 馮寧萱法 官 黄筠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