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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07 年除字第 219 號民事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除字第219號聲 請 人 劉明昇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10 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伊遺失如附表所示支票1 紙(下稱系爭支票),經本院107 年度司催字第90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伊已刊登於民國107 年4 月11日太平洋日報。現因申報權利期限已滿,並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顯見系爭支票確係伊所喪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聲請本院為除權判決等語。

二、按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票據法第19條第1 項定有明文。復按無記名證券或空白背書之指示證券,得由最後之持有人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前項以外之證券,得由能據證券主張權利之人為公示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法第558 條亦有明文。另參照民事訴訟法第551 條第2 項第

1 款之規定,如有「法律不許行公示催告程序」之情事,屬於得提起撤銷除權判決之訴之事由。是票據喪失時,公示催告之聲請人以及除權判決之聲請人,應以票據權利人為限,茍非票據權利人,即不得以自己名義聲請公示催告或是除權判決。

三、經查:㈠按公示催告之目的,在於催告不特定之相對人就該公示催

告所載之證券等為權利之申報,則公示催告之內容,自應將此項證券等權利之名稱、種類、金額、數量等相關資訊為詳實之記載,使利害關係人得以辨識而據以申報權利。若公示催告之內容有所欠缺或與證券所載內容不符,致無從確認該權利之內容時,既無從使利害關係人得為完整辨識確認進而為是否申報權利之考量,即不得認已踐行合法之公示催告程序,自亦不得據以聲請除權判決宣告該證券等權利無效。查聲請人當庭陳稱系爭支票受款人欄為空白等語,有本院107 年10月23日言詞辯論筆錄可稽(本院卷第8 頁),惟聲請人對系爭支票申請掛失止付及聲請公示催告程序中卻主張系爭支票之受款人為聲請人,而與系爭支票之實際記載不符,致本院107 年度司催字第90號公示催告裁定依其主張而為裁定,聲請人已將裁定登載於太平洋日報,則利害關係人(即欲申報權利人)即無從經由該登報之內容而完整辨識確認系爭支票之權利內容,自無從申報權利。就此而言,即難認聲請人已踐行合法完整之公示催告程序,則其主張公示催告裁定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屆滿,無人主張權利,而據以聲請判決宣告系爭支票無效,即不應准許。

㈡另聲請人雖於公示催告程序中提出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記

載系爭支票之受款人為聲請人(附於本院107 年度司催字第90號卷),惟聲請人於本院107 年10月23日言詞辯論期日陳稱:系爭支票係里甌家具行收到的貨款支票,我是里甌家具行的會計,支票上受款人欄為空白,我的老闆收到票據後在支票背面背書簽他自己的名字,然後交給我去銀行存入支票,我在去銀行的路上遺失等語,有上開言詞辯論筆錄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8 頁)。據上可知,系爭支票既未填載受款人,且發票人簽發系爭支票係為交付予里甌家具行,又系爭支票背面業經聲請人之老闆為向銀行為付款之提示而簽名,並無將系爭支票轉讓予聲請人之意,是聲請人並非系爭支票之受款人或執票人,即非系爭支票之票據權利人,依上揭規定,聲請人自不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復參酌民事訴訟法第551 條第2 項第1 款,法律不許行公示催告程序者,得聲請撤銷除權判決之規定意旨,聲請人所為本件除權判決之聲請,自亦不能准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本件聲請人之聲請並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54

7 條、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許慧如┌─────────────────────────────────────────┐│附表: 107 年度除字第219號 │├──┬───┬───┬───┬───────┬─────┬──────┬─────┤│編號│發票人│受款人│付款人│ 帳 號 │ 票面金額 │ 發 票 日 │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民 國) │ │├──┼───┼───┼───┼───────┼─────┼──────┼─────┤│ 1 │惠源興│劉明昇│華南商│00000000000-0 │ 60,600元 │107年3月31日│ND0000000 ││ │業有限│ │業銀行│ │ │ │ ││ │公司 │ │北高雄│ │ │ │ ││ │楊月惠│ │分行 │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鈺玲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裁判日期: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