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 年司執消債更字第 95 號民事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95號聲請人即債 王夢君 住○○市○○區○○路0號務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代理人 馬涵蕙律師相對人即債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權人 設台北市○○區○○路0號1樓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住同上代 理 人 王姍姍 住○○市○○區○○○路○段000號8樓

電話:00-000-0000分機2153相對人即債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權人 設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6、168、00

0、186、188號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陳映均住○○市○○區○○路00巷00號8樓電話:00-00000000轉88703相對人即債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權人 設台北市○○區○○○路0段00號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謝依珊住○○市○○區○○○路0段00號7樓電話:00-0000-0000分機28308相對人即債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權人 設臺北市○○區○○○路○段000號法定代理人 施瑪莉 住同上代 理 人 王姿芳 住○○市○○區○○路○段000號

電話:00-0000000分機153相對人即債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權人 設臺北市○○區○○○路○段0號15樓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陳仁勇住○○市○區○○○道○段000號21樓電話:00-00000000分機6134相對人即債 創鉅有限合夥權人 住○○市○○區路○○路000號9樓法定代理人 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設同上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黎逸青住同上電話:00-00000000轉74213相對人即債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權人 設新北市○○區○○路0段0號2樓法定代理人 許國興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施欣妤住○○市○○區○○○路○段00號15樓

之1電話:00-0000-0000轉1776相對人即債 亞太普惠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權人 設臺北市○○區○○○路○段000號6樓法定代理人 唐正峰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林彥甫住○○市○○區○○路00號3樓之1電話:00-0000-0000分機5011相對人即債 和灣股份有限公司權人 設桃園市○○區○○○街00○0號1樓法定代理人 許麗淑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李奇融住○○市○○區○○○街00○0號1樓電話:00-0000000分機61上列當事人間執行更生事件強制執行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4月26日所為之裁定,應更正如下:

主 文原裁定製作日期中關於「4月」記載,應更正為「2月」。

理 由

一、裁定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此觀民事訴訟法第239條準用同法第232條第1項規定自明。上開規定,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準用之,此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條規定亦明。

二、本院上開裁定,有如主文欄所示之誤寫,應予更正,爰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裁判案由:執行更生事件
裁判日期:202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