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 年訴字第 442 號民事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442號原 告 微創生技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號00樓之0法定代理人 陳清和訴訟代理人 沈濟民律師被 告 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更名為國軍左營總醫

院)法定代理人 洪恭誠訴訟代理人 向維新

施慧賢郭駿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許家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9 日

書記官 葉憶葇

裁判案由:給付買賣價金等
裁判日期: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