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523號原 告 蘇晟傑訴訟代理人 林小燕律師被 告 高雨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欽章訴訟代理人 葉凱禎律師 曾嘉雯律師陳亮妤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呂明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 書 記 官 洪嘉鴻裁判案由:撤銷股東會決議等裁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