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997號原 告 楊宏瑜訴訟代理人 賴儀真律師 林石猛律師被 告 劉陳樂娘訴訟代理人 鄭瑞崙律師 梁家惠律師林靜如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代墊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因尚有事實及證據須調查,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郭文通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賴朱梅裁判案由:返還代墊款裁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