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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補字第 644 號民事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644號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淑真訴訟代理人 陳倩如被 告 陳豊裕

歐儼陳豐振

楊陳麗珍陳麗香陳麗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足額裁判費。按以一訴附帶請求其起訴後之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者,不併算其價額,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2項定有明文。次按在債權人提起撤銷債務人與其餘繼承人之遺產分割協議及不動產之分割繼承物權行為,並請求登記名義人塗銷分割繼承登記之訴時,因其目的均在回復債務人對遺產所得享有之權利,即應按遺產之價額,依債務人應繼分之比例計算,而非依遺產之價額計算;如債務人遺產應繼分比例之價額低於債權人主張之債權額時,則以該遺產應繼分比例之價額計算訴訟標的之價額(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6號研討結果參照)。查原告訴之聲明第1、2項請求被告就如附表所示之遺產(下稱系爭遺產)所為之遺產分割協議之債權行為,及就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不動產(下稱系爭不動產)所為分割繼承登記之物權行為,均應予撤銷,被告應將系爭不動產於民國113年8月12日之分割繼承登記予以塗銷。而原告主張其對被告陳豊裕之債權額為新臺幣(下同)2,455,463元,又系爭遺產之價額為31,302,355元(計算式詳如附表,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依被告陳豊裕之應繼分比例6分之1計算為5,217,059元(計算式:31,302,355元×應繼分比例1/6=5,217,059元),高於原告主張之債權金額,揆諸前揭說明,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原告主張對被告陳豊裕之債權額為準,核定為2,455,463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30,282元,扣除原告前已繳納裁判費8,650元,應再補繳21,632元。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0 月 6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吳保任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0 月 6 日

書記官 黃進遠附表:

編號 財產所在或名稱 權利範圍或數量 價額或金額(新臺幣) 1 高雄市○○區○○段00○號建物 全部 課稅現值40,600元 2 高雄市○○區○○段00○號建物 全部 課稅現值73,200元 3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全部 面積53㎡×公告土地現值30,600元/㎡×1=1,621,800元 4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全部 面積74㎡×公告土地現值30,600元/㎡×1=2,264,400元 5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1/24 面積1,309.22㎡×公告土地現值2,900元/㎡×1/24=158,197元 6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1/24 面積11,542.03㎡×公告土地現值2,900元/㎡×1/24=1,394,662元 7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287/2890 面積2,862.11㎡×公告土地現值2,900元/㎡×287/2890=824,268元 8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十全分行存款 2,798元 9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明誠分行存款 40元 10 中華郵政公司左營郵局存款 3,214元 11 元大商業銀行左營分行存款 9,289,242元 12 元大商業銀行左營分行存款 471,380元 13 元大商業銀行左營分行存款 484元 14 元大商業銀行左營分行存款 3,074,810元 15 高雄第三信用合作社左營分社存款 100,000元 16 高雄第三信用合作社左營分社存款 600,000元 17 高雄第三信用合作社左營分社存款 100,000元 18 高雄第三信用合作社左營分社存款 7,735元 19 高雄第三信用合作社左營分社存款 1,000,000元 20 高雄第三信用合作社左營分社存款 150,000元 21 高雄第三信用合作社左營分社存款 300,000元 22 高雄第三信用合作社左營分社存款 400,000元 23 高雄市高雄地區農會營北分部存款 100,000元 24 高雄市高雄地區農會營北分部存款 32,369元 25 高雄市高雄地區農會營北分部存款 500,000元 26 元大商業銀行左營分行摩根多重收益美沖利率入息 3,904.524股 991,350元 27 元大商業銀行左營分行法國外貿銀行2029年到期南非幣零息債權2 80,000股 59,019元 28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開發金 1股 30元 29 儲值卡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 100元 30 吉滿利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3,056,881元 31 月月享利變額年金 468,735元 32 南山人壽月月添利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 1,986,845元 33 南山人壽月月添利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 2,230,196元 合計 31,302,355元

裁判日期: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