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嘉簡字第969號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陳金蓮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5年度速偵字第62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陳金蓮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㈠核被告陳金蓮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㈡爰審酌被告不思循正途獲取所需,竟恣意竊取告訴代理人王
怡婷任職之全聯福利中心民雄頭橋門市店內貨架上陳列之商品(價值合計新臺幣1,179元),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法治觀念,守法意識薄弱,所為實有不該;又被告前已因數次竊盜犯行,迭經法院判決處刑及執行,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見本院卷第9至24頁),除難認其素行良好外,益見被告未能記取教訓而有效約束自己之行為,主觀惡性非輕;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尚可;再考量被告本案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竊得之財物價值、已將竊得之財物返還告訴人全聯福利中心民雄頭橋門市等節;兼衡被告自陳為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職業為洗碗臨時工、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見警卷第1頁調查筆錄之「受詢問人」欄所載),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本案竊得如起訴書附表所列之商品,業於為警查獲時交予警方扣押,復經警發還告訴代理人領回乙情,有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115年7月14日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及證物認領保管單在卷可按(見警卷第12至17頁),是被告本案竊盜犯行之不法所得既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僅引用程序法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本案經檢察官林俊良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1 日
嘉義簡易庭 法 官 蘇珈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羅淳柔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5年度速偵字第629號被 告 陳金蓮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金蓮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5年7月14日17時20分許,在嘉義縣○○鄉○○村○○000號全聯福利中心民雄頭橋店內,見無人注意,以徒手自商品展示架上拿取之方式,竊取全聯福利中心民雄頭橋店所有由該店組長王怡婷所照管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共價值新臺幣1,179元】,得手後,將前開商品藏放於其隨身塑膠袋內,未經結帳逕自離去,嗣王怡婷發現上情報警到場處理,經警自陳金蓮處起獲上開竊得商品(已發還),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王怡婷訴由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
(一)被告陳金蓮於警詢及偵訊中之自白。
(二)告訴代理人王怡婷於警詢時之指訴。
(三)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證物認領保管單、監視器影像畫面翻拍照片、扣案物品照片等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任意性自白核與事實相符,其犯嫌洵堪認定。
二、所犯法條: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
(二)被告竊得之本案商品,業經扣案並發還告訴人,有上開證物認領保管單可佐,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爰不予聲請宣告沒收或追徵,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5 日
檢察官 林 俊 良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9 日
書記官 彭 郁 倫附表:(單位/新臺幣/元)編號 商品名稱 數量 價值 1 馬玉山山藥五穀粥 3包 297元 2 台糖黑五寶 1包 125元 3 維他命營養南瓜麥片 2包 286元 4 馬玉山無添加蔗糖紅藜麥 1包 114元 5 萬歲牌機能好眠芝麻堅果飲 1包 109元 6 正福堂香港桃酥 1包 72元 7 正福堂杏仁桃酥 1包 72元 8 馬玉山高蛋白高鈣極細黑 1包 1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