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5 年聲字第 172 號刑事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字第172號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吳政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5年度執字第32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吳政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其中首先判決確定日為如附表編號1至5之民國114年5月27日,各罪犯罪時間均在此之前,且犯罪事實最後判決即如附表編號6之法院即為本院,有如附表所示各判決、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足憑,是檢察官之聲請合於前揭規定,應予准許。

四、復考量受刑人所犯均為詐欺之案件類型,審酌其犯罪之性質、各次犯罪時間之間隔、所侵害法益及犯罪態樣是否具有同一性,而依其犯罪情節、模式,對法益侵害之嚴重程度,所反應之被告人格特性,依據個案之具體情節,綜合衡量被告之罪責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所生刑罰邊際效應遞減及合併刑罰痛苦程度遞增、受刑人之意見(本院卷第43頁)等情狀,依刑法第51條所定限制加重原則,及多數犯罪責任遞減原則,合併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7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舒萍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7 日

書記官 廖俐婷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13年2月29日至113年3月7日 113年3月7日至113年3月8日 113年2月29日至113年3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0178號、新北地檢114年度偵字第7453、913 3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0178號、新北地檢114年度偵字第7453、913 3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0178號、新北地檢114年度偵字第7453、913 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判決日期 114年4月21日 114年4月21日 114年4月2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4年5月27日 114年5月27日 114年5月2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177號(編號1至5曾定應執行刑2年6月) 嘉義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177號(編號1至5曾定應執行刑2年6月) 嘉義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177號(編號1至5曾定應執行刑2年6月)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13年3月8日至113年3月11日 113年2月29日至113年3月4日 113年2月26日至113年3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0178號、新北地檢114年度偵字第7453、913 3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0178號、新北地檢114年度偵字第7453、913 3號 嘉義地檢114年度偵字第684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936號 判決日期 114年4月21日 114年4月21日 114年11月2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1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936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4年5月27日 114年5月27日 114年12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177號(編號1至5曾定應執行刑2年6月) 嘉義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177號(編號1至5曾定應執行刑2年6月) 嘉義地檢115年度執字第320號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裁判日期:202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