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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5 年聲字第 290 號刑事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字第290號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烏弘偉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4年度執字第4247號、114年度執字第424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烏弘偉所犯附表一所示之罪所處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其餘聲請(即附表二部分)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烏弘偉因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聲請書所附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4、15最後事實審及確定判決案號「114年度原訴字第3、7、6、15號」均應更正為「114年度原訴字第3、7號、114年度原易字第6、15號」),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刑(依附表一、附表二分組定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又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對應之檢察署檢察官,備具繕本,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前段亦明文規定。

三、准許部分(即附表一部分):

(一)查受刑人於判決確定後,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定刑聲請書1份在卷可查。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一所示案件中之最後事實審判者,係編號19、20即本院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判決之案件,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及前開判決在卷可稽,則檢察官向最後事實審法院即本院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於法並無不合。

(一)查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分別經法院判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並均分別確定乙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判決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存卷可查(其中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4年度原訴字第6號判決所載之犯罪時間為民國118年,顯係誤載,應為113年),茲檢察官聲請就有期徒刑部分定其應執行之刑,揆諸上開規定,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並審酌內部性界限及外部性界限,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一所示各罪之案件類型雖大多均為竊盜,少部分為詐欺得利或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然大多屬於財產性犯罪,所竊取者大多為手機,對被害人所造成之影響不僅僅係財物上損失,亦涉及被害人日後擔心手機內相關資訊、隱私遭侵犯之危險,而所犯詐欺得利及偽造私文書亦係被告竊盜後,後續利用所竊取之物品進行消費等所致,各次犯罪之動機、手段、各次犯行相隔時間、行為次數,復就其所犯之罪整體評價其應受非難及矯治之程度,及受刑人之意見(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定刑聲請書、本院案件詢問單)等,定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應執行之刑。又附表一編號1至13、15至19所示之罪雖得為易科罰金,但與編號14、20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刑合併定應執行之刑結果,已不得易科罰金,爰毋庸就所定之應執行刑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駁回部分(即附表二部分):聲請人雖聲請本院就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定應執行刑,然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最後事實審法院均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故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向臺灣臺南地院聲請定應執行刑,卻由聲請人誤向本院聲請,即與法不合,應予駁回。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第220條,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53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3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吳育汝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3 日

書記官 王翰揚附表一:編 號 1 2 3 罪 名 竊盜罪2次 竊盜罪 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3年08月14日 (2次) 113年08月11日 113年08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速偵字第1647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5805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087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88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94號 113年度嘉原簡字第26號 判決 日期 113年09月24日 113年09月27日 113年10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88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94號 113年度嘉原簡字第26號 確定 日期 113年10月30日 113年12月13日 113年12月04日 備註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9094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9535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4820號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罪 竊盜罪2次 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3年07月16日 113年08月18日(2次) 113年08月15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6404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606、10607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102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46號 113年度嘉原簡字第30號 113年度嘉原簡字第2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1月15日 113年11月28日 113年11月25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46號 113年度嘉原簡字第30號 113年度嘉原簡字第28號 確定 日期 113年12月17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備註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379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285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289號編 號 7 8 9 罪 名 竊盜罪2次 竊盜罪 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3年08月06日、113年08月12日 113年08月09日 113年08月0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0814、30820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7917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6330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19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07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31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2月05日 113年11月28日 113年12月25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19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07號(聲請書誤載為113年度原訴字第47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31號 確定 日期 114年01月07日 114年07月08日 114年02月04日 備註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1246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1150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1770號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竊盜罪 ①竊盜罪2次 ②竊盜罪7次 ③行使偽造文書1次 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①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②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7次) ③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1次)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3年08月10日 ①113年06月08日、113年07月31日 ②113年06月22日、113年07月16日、113年07月28日、113年07月31日、113年08月05日、113年08月07日、113年08月21日 ③113年06月22日 113年08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1146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9392號等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864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22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47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10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2月23日 113年11月15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22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47號 113年度原簡字第110號 確定 日期 114年02月04日 113年12月10日 114年03月26日 備註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2274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3193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3395號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竊盜罪 侵入住宅竊盜2次 ①竊盜罪5次 ②詐欺得利罪1次 ③詐欺得利罪1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8月(2次) ①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5次) ②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1次) ③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1次) 犯罪日期 113年08月06日 113年10月24日、113年10月28日 ①113年07月26日、113年10月16日、113年10月24日、113年10月25日、113年10月27日 ②113年10月24日 ③113年10月2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8904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315號等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315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簡字第30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3、7號、114年度原易字第6、15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3、7號、114年度原易字第6、15號 判決 日期 114年03月03日 114年05月21日 114年05月2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簡字第30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3、7號、114年度原易字第6、15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3、7號、114年度原易字第6、15號 確定 日期 114年04月09日 114年06月18日 114年06月18日 備註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3503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6340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6341號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偽造文書罪 ①竊盜罪 ②竊盜罪 ①竊盜罪8次 ②竊盜罪1次 ③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1次 ④竊盜罪3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①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②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①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8次) ②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1次) ③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1次) ④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3次) 犯罪日期 113年08月22日 113年08月15日、113年08月09日 ①113年07月28日、113年10月13日、113年10月17日、113年10月19日、113年10月24日、113年10月29日、113年10月29日、113年08月07日 ②113年10月26日 ③113年08月07日 ④113年07月31日、113年10月11日、113年10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194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4892、34487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9769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6號 114年度原簡字第38、39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 判決 日期 114年05月07日 114年06月25日 114年06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6號 114年度原簡字第38、39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 確定 日期 114年06月24日 114年07月24日 114年08月06日 備註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2250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8356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10953號編 號 19 20 罪 名 ①竊盜罪8次 ②詐欺得利罪3次 侵入住宅竊盜罪3次 宣 告 刑 ①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8次) ②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3次) 有期徒刑8月(3次) 犯罪日期 ①113年08月17日、113年08月19日、113年08月17日、113年08月19日、113年08月20日、113年08月20日、113年08月20日、113年08月21日 ②113年08月19日、113年08月17日、113年08月20日 113年08月17日、113年08月18日、113年08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1121號等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1121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 判決 日期 114年08月06日 114年08月0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 確定 日期 114年09月09日 1114年09月09日 備註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247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248號

附表二:

編 號 1 2 罪 名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6次) ①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12次) ②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1次) 犯罪日期 113年10月31日、113年11月01日、113年11月01日、113年11月02日、113年11月04日、113年11月06日 ①113年10月30日、113年10月30日、113年10月30日、113年10月30日、113年10月31日、113年11月03日、113年11月03日、113年11月04日、113年11月05日、113年11月06日、113年11月07日、113年11月07日 ②113年11月0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315號等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9769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3、7號、原易字(聲請書誤載為原訴字)第6、15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 判決 日期 114年05月21日 114年06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3、7號、原易字(聲請書誤載為原訴字)第6、15號 114年度原訴字第1號 確定 日期 113年06月18日 113年08月26日 備註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6341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10953號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裁判日期:202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