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簡上字第100號上 訴 人 乙○○訴訟代理人 劉榮治律師被 上訴人 阿里山鄉公所法定代理人 甲○○被 上訴人 嘉義縣政府法定代理人 張花冠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宗存律師 蔡碧仲律師陳振榮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回復地上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9 日 民二庭法 官 林中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黃意雯裁判案由:回復地上權登記裁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