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聲字第64號聲 請 人 許凱舜
許子宏
許知亮
江文霞共同代理人 陳義文律師相 對 人 鍾美娜即陳拔倫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聲請選任信託受託人事件,聲請人未據繳納聲請費。按信託法第45條第2項準用第36條第3項所定聲請選任新受託人事件,其性質為非訟事件,其裁定程序應適用非訟事件法總則之規定,且應由原受託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次按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者,按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以新臺幣依下列標準徵收費用:四、新臺幣(下同)1千萬元以上未滿5千萬元者,3,000元。第13條規定之費用,關係人未預納者,法院應限期命其預納,逾期仍不預納者,應駁回其聲請。非訟事件之聲請,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非訟事件法第13條第4款、第26條第1項、第30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查本件係聲請選任信託受託人事件,信託受託人之任務在於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信託法第1條規定參照),則本件係因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其聲請標的之價額應為如附表所示之信託土地之價額即18,964,832元,核應徵聲請費用3,000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6 日
民一庭法 官 黃茂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官佳慧附表:(單位:元/新臺幣)編號 信託土地 委託人及其信託之權利範圍 受託人 信託土地之價額 備註 1 嘉義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面積19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100元) 許明石、許常吉、許仁貴、江許妙英、黃許桂英、許敏英、許堯欽、許凱舜、許紋慧、許齡方、江琇瑩、江秀慧、江秀卿、江如圭、江文霞、江文哲、黃靖雯、黃士銘、王為蒨、王為華、許文欽、許惠如、許知亮、許知陽,信託之權利範圍合計160分之138(信託內容詳信託專簿) 陳倫 18,026元 (計算式:19×1,100×138/160=18,026,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2 嘉義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面積1,380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100元) 許明石、許常吉、許仁貴、江許妙英、黃許桂英、許敏英、許堯欽、許凱舜、許紋慧、許齡方、江琇瑩、江秀慧、江秀卿、江如圭、江文霞、江文哲、黃靖雯、黃士銘、王為蒨、王為華、許文欽、許惠如、許知亮、許知陽,信託之權利範圍合計160分之138(信託內容詳信託專簿) 陳倫 1,309,275元 (計算式:1,380×1,100×138/160=1,309,275) 3 嘉義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面積1,189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100元) 許明石、許常吉、許仁貴、江許妙英、黃許桂英、許敏英、許堯欽、許凱舜、許紋慧、許齡方、江琇瑩、江秀慧、江秀卿、江如圭、江文霞、江文哲、黃靖雯、黃士銘、王為蒨、王為華、許文欽、許惠如、許知亮、許知陽,信託之權利範圍合計160分之138(信託內容詳信託專簿) 陳倫 1,128,064元 (計算式:1,189×1,100×138/160=1,128,064,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4 嘉義縣○○鄉○○段0000地號土地(面積200.85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7,700元) 許明石(16分之1)、許常吉(16分之1)、許仁貴(16分之1)、江許妙英(16分之1)、黃許桂英(16分之1)、許敏英(16分之1)、許堯欽(320分之1)、許凱舜(320分之1)、許紋慧(320分之1)、許齡方(320分之1)、江琇瑩(320分之1)、江秀慧(320分之1)、江秀卿(320分之1)、江如圭(320分之1)、江文霞(320分之1)、江文哲(320分之1)、黃靖雯(320分之1)、黃士銘(320分之1)、王為蒨(320分之1)、王為華(320分之1)、許文欽(320分之1)、許惠如(320分之1)、許知亮(320分之1)、許知陽(320分之1),信託之權利範圍合計320分之138 陳倫 666,948元 (計算式:200.85×7,700×138/320=666,948,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5 嘉義縣○○鄉○○段○○○○段000○0地號土地(面積1,142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28,700元) 許明石(16分之1)、許常吉(16分之1)、許仁貴(16分之1)、江許妙英(16分之1)、黃許桂英(16分之1)、許敏英(16分之1)、許堯欽(320分之1)、許凱舜(320分之1)、許紋慧(320分之1)、許齡方(320分之1)、江琇瑩(320分之1)、江秀慧(320分之1)、江秀卿(320分之1)、江如圭(320分之1)、江文霞(320分之1)、江文哲(320分之1)、黃靖雯(320分之1)、黃士銘(320分之1)、王為蒨(320分之1)、王為華(320分之1)、許文欽(320分之1)、許惠如(320分之1)、許知亮(320分之1)、許知陽(320分之1),信託之權利範圍合計320分之138 陳倫 14,134,391元 (計算式:1,142×28,700×138/320=14,134,391,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6 嘉義縣○○鄉○○○段000地號土地(面積158.16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2,000元) 許堯欽(20分之1)、許凱舜(20分之1)、許紋慧(20分之1)、許齡方(20分之1)、江琇瑩(20分之1)、江秀慧(20分之1)、江秀卿(20分之1)、江如圭(20分之1)、江文霞(20分之1)、江文哲(20分之1)、黃靖雯(20分之1)、黃士銘(20分之1)、王為蒨(20分之1)、王為華(20分之1)、許文欽(20分之1)、許惠如(20分之1)、許知亮(20分之1)、許知陽(20分之1),信託之權利範圍合計20分之18 陳倫 1,708,128元 (計算式:158.16×12,000×18/20=1,708,128) 合 計 18,964,8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