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消債更字第1號聲 請 人 黃玉芳代 理 人 陳柏宇律師(法扶律師)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分項敘明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權人:請就積欠唯一債權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債務,提出相關債權證明資料(需包含何時借款、借款金額、分期條件、現欠餘額等原始借款資料)。
二、收入(含定期補助)狀況:㈠陳報聲請人「擔任廚工薪水」之收入是否為投保所載於嘉義
縣朴子市○○○○○○之收入?平均每月薪資收入之數額為何(應自行計算扣除寒暑假期間無收入之月份後,平均每月之收入數額)?並請提出相關收入證明(如薪資單、薪資袋等有詳細記載各項收入明細之證明)。
㈡陳報聲請人所擔任之廚工工作於暑假期間無工作而無收入,
是否有尋找其他工作支應?若有,係從事何工作?每月薪資收入約略為何?若無,亦請以書面說明之。
㈢陳報聲請人目前是否仍在早餐店工作?若有,目前每月薪資
數額約略為何?(聲請人所提附件11之收入切結書僅記載於早餐店之工作收入)㈣陳報是否有其他年金、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或退休
計畫收支款、各類政府補助(如:低收補助、租屋補助、教育補助、殘障津貼、交通補助、失業補助等)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或其他收入款項等「個人」所有收入款項。如有,請陳報領取之期間、數額,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存摺封面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無,亦請書面說明之。
三、提出登記於聲請人名下之所有汽、機車之行車執照(除車號000-0000號汽車外,其他未登載於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全部車輛),並陳報各該車輛(包含車號000-0000號汽車)目前二手市值為何(向車行或至網路二手車輛買賣網站查詢該車輛目前二手市值)。
四、請提出聲請人於郵局、銀行、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券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最近日期之交易明細)。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處所在地及該股票現值;若無任何股票或其他投資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五、商業保險部分:㈠請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
㈡請陳報聲請人除中國人壽之商業保險外,有無投保其他任何
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為要保人,並以本人、父母、子女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與【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可資證明之文件(如批注單、保險契約一覽表、保險契約狀況說明書等)、保險公司出具之保單價值證明書(保單價值一覽表或帳戶證明等資料,若價值為0元,亦應陳報)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請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勿要求本院行文】。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六、請提出並陳報受聲請人扶養之人(即聲請人2名子女)與配偶以下資料:
㈠最近一個月申請之112、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
單,及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㈡聲請人子女是否有領取社福補助津貼(如:低收補助、教育
補助、殘障津貼)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包含由配偶領取與子女相關之兒少補助、育兒津貼、助學金等)如有,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存摺內頁等據實向法院陳報,若無任何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㈢聲請人子女名下郵局、農漁會、合作社及各金融機構之存摺
、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最近日期之交易明細)。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處所在地及該股票現值;若無任何股票或其他投資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七、聲請人應詳實說明債務發生原因、為何積欠債務?並請說明聲請人現有不能清償債務情事之發生原因為何?
八、請說明聲請人於聲請本件更生前2年內有無財產變動狀況(包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變動;倘該段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
九、更生清償方案為更生程序得否進行之重要依據,請釋明聲請人若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將以何種經濟來源支應每月應繳金額及必要生活費用。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7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陳威憲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7 日
書記官 陳雪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