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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108 年重訴字第 29 號民事判決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重訴字第29號原 告 陳天成訴訟代理人 吳奎新律師被 告 吳再明(GOH CHAI BENG)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被告應於原告給付新臺幣貳佰伍拾伍萬元後,將金門縣○○鄉○○村段00○00地號土地,權利範圍均為全部之土地交付,並將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原告。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事,爰依原告之聲請,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被告為具馬來西亞籍之外國人,具涉外因素,依原告主張之事實,乃因買賣契約而生之請求權,核其性質即屬私法事件,足徵本件為涉外私法案件,即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下稱涉民法)之適用。按法律行為發生債之關係者,其成立及效力,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法律行為所生之債務中有足為該法律行為之特徵者,負擔該債務之當事人行為時之住所地法,推定為關係最切之法律。但就不動產所為之法律行為,其所在地法推定為關係最切之法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0條第1、3項定有明文。經查,兩造就本件未約定準據法,兩造間簽訂之買賣契約書使用我國中文繁體字,標的物為金門縣○○鄉○○村段00○00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簽約地亦在我國,辦理系爭土地移轉登記之機關為我國金門縣地政局,綜觀上開因素,我國法自為本件關係最切法律,揆諸前開規定,本件自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

三、原告主張:㈠被告為馬來西亞國籍之華人,將其所有之系爭土地,以新臺

幣(下同)285萬元出賣予原告,並於104年3月26日簽立買賣契約,約定簽約金為30萬,送件款55萬元(買賣登記送件之日起3 日內付清),尾款200萬元(土地移轉登記至原告名下之日起3 日內付清),合計總價款285萬元。原告業已給付簽約金30萬元,然被告並未依約於系爭土地送件金門縣地政局移轉所有權登記時,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致系爭土地無法順利以買賣為登記原因,移轉所有權予原告。

㈡因被告為外國人,兩造係就系爭土地訂定買賣契約,而被告

為依約移轉所求權予原告,本件準據法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0條第3 項但書規定,應推定我國法為關係最切法律,故依民法第348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應於原告給付255萬元後,將系爭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交付予原告。爰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0條第3項但書、民法第348條第1項,提起本件訴訟。

㈢並聲明: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四、被告部分:被告雖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然於準備程序時以書狀表示:同意原告起訴的內容,被告於原告給付其255萬元後,應將系爭土地交付並移轉所有權予原告等語。

五、本院之判斷:㈠原告上開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土地之土地登記第三

類謄本2份、授權書、切結書及雪蘭莪金門會館被告身分證明書、被告所有之馬來西亞身分證及中文譯本、土地買賣契約書、支票(發票日:104年3月26日、支票號碼:EQ000000

0、票載金額30萬元)各1份(本院卷第23-45頁)為憑,並經本院職權向金門縣地政局調閱系爭土地之土地登記公務用謄本,經核閱無誤(本院卷第103至107頁),復為被告所自認,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

㈡原告主張被告應於原告給付255萬後,將系爭土地交付並移轉

所有權予被告等語,被告將系爭土地以285萬賣予原告,被告業已收受簽約金30萬元,系爭土地移轉所有權登記已送件至金門縣地政局,然因被告未能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致系爭土地無法順利以買賣為登記原因,移轉所有權予原告,且核兩造土地買賣契約書第4條第2項、第3項約定:「(二)送件款:伍拾伍萬元整(買賣登記送件之日起三日內付清);(三)尾款:貳佰萬元整(土地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起三日內付清)」,堪認原告在被告為買賣價金給付後,依前開約定負有交付並移轉系爭土地所有權予原告之給付義務,而原告應於被告履行其移轉所有權予原告之給付義務後,始負給付款項之對待給付義務。故原告主張其先將送件款及尾款共255萬元給付被告後,被告應移轉系爭土地所有權並交付予原告,自有理由。

六、綜上所述,原告主張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0條第3項但書、民法第348條第1項規定,請求如主文第一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與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審酌後認與判決之結果不生影響,爰不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八、訴訟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佩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李偉民

裁判日期: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