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訴字第655號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即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之A女
(姓名年籍均詳卷)選任辯護人 錢炳村律師上列被告因誣告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438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A女犯誣告罪,處有期徒刑捌月。又犯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A女(即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基隆地檢署」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之A女,姓名年籍均詳卷)前為陳世宗任教國立海洋大學(下稱海大)在職專班指導之研究生。緣陳世宗於民國104年4月25日下午11時許,受邀前往基隆市仁愛區A女住處(地址詳卷)聊天談心,A女明知自同日下午11時許起至翌(26)日凌晨6時許止,陳世宗並未違反A女意願,強行親吻A女,亦未強行撫摸A女胸部、私處及試圖拉扯A女衣褲,更未有阻止A女離開上開處所之行為,竟意圖使陳世宗受刑事處分,基於意圖使陳世宗受刑事處分之誣告犯意,於105年5月30日(起訴書記載為6月1日)具狀向基隆地檢署提出告訴,在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以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下稱前案)案件受理並偵辦時,向承辦檢察官誣指陳世宗於上開時、地違反其意願對其親吻、撫摸及親吻其胸部、觸摸私處,並強行拉扯其衣褲而欲發生性行為未遂後,復無故阻擾其離去,涉有強制性交未遂與妨害自由等犯行。A女復基於偽證之犯意,於106年5月12日上午10時42分許,在基隆地檢署第6偵查庭檢察官就前案開庭調查時,就是否受強制與陳世宗是否違反其意願欲發生性行為未遂等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於供前以證人身分具結證稱略以:「陳世宗親吻其,其推陳世宗頭,陳世宗仍將其塑身衣拉下,並抱怨很難脫下。陳世宗用手、嘴撫摸及親吻其胸部,並試圖脫其運動褲,其一直哭,是其說『我不愛你陳世宗,我不想和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等語而為虛偽證述。A女於前案偵查期間,竟意圖散布於眾,與壹週刊聯絡,由壹週刊指派不知情之記者之洪玲玲於106年5月間某日對A女進行採訪,A女於採訪過程中,對採訪記者陳述:陳世宗對其又親又摟又捏,整個人撲過來,一直抓著褲子不放,還說:「你穿的是什麼鬼啊!怎麼脫都脫不下來!」,想扯下其褲子等語,利用不知情之壹週刊記者洪玲玲將前開不實內容,以文字、圖畫刊登於同年6月6日之壹週刊紙本雜誌及並以處理後之電子影像傳送至網站上,足以生損害於陳世宗。
二、案經陳世宗訴由基隆地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理 由
壹、程序事項
一、按「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軍法機關所製作必須公示之文書,不得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第2項定有明文。查本案被告A女曾以告訴人之身分對本案之告訴人陳世宗提起告訴,認陳世宗觸犯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之強制性交未遂,經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以前案偵查,前案被告陳世宗所犯法條為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之強制性交未遂罪,核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規定之性侵害犯罪定義相符,因前案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駁回再議後,引申本案誣告等案件,檢察官提起本案公訴時,起訴書就被告之姓名年籍資料記載「即本署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之A女姓名年籍均詳卷)」,按諸首揭規定,本案判決自不得揭露前案被害人即本案被告A女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A女身分之資訊,故本案被告以A女之代號表示,合先敘明。
二、證據能力㈠辯護人認基隆地檢署檢察官106年7月25日勘驗筆錄無證據能
力: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規定:「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而按「我國修正刑事訴訟法,對於檢察官偵查中之勘驗筆錄,並無如日本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三項設有傳聞例外之規定(即此勘驗筆錄,係於『「製作人在公判庭以證人身分受詰(訊)問』,且『陳述該筆錄係據實製作』時,例外得作為證據)。檢察官因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二條之規定,得實施勘驗。檢察官之勘驗筆錄係檢察官針對具體個案所製作,不具備例行性之要件,依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四第一款、第三款規定之立法理由解釋,該等筆錄並非經常處於可受公開檢查狀態之文書,自非該條第一款規定由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亦非屬同條第三款規定在類型上與前述公文書同具有高度信用性及必要性之其他可信文書。檢察官之勘驗筆錄,為被告以外之人在審判外所作之書面陳述,屬於傳聞證據。然檢察官實施勘驗時,依同法第二百十四條規定,賦予裁量被告、辯護人得以在場之機會(即在場權),其勘察、體驗所得結果,應依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法定程式製作勘驗筆錄。此勘驗筆錄乃係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所稱『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之例外情形而得為證據,是檢察官之勘驗筆錄依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之意旨,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承認其證據能力。」,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7335號判決意旨足資參照。而基隆地檢署檢察官106年7月25日勘驗筆錄,乃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因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212條之規定,實施勘驗,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之該勘驗筆錄,並無顯有不可信之情況,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規定之意旨,得承認其證據能力。因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106年7月25日勘驗筆錄應有證據能力。
㈡辯護人所提出之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之錄音檔案完整性與編
輯跡證鑑定報告(見本院卷二,頁139-186,附辯護人108年6月18日刑事答辯㈢狀之被證七)無證據能力:按「法院或檢察官得囑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團體為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並準用第203條至第206條之1規定。」,刑事訴訟法第20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而辯護人所提出之上揭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鑑定報告,並非法院或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08條第1項所定「法院或檢察官得囑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團體為鑑定」所為之鑑定,檢察官並表示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是私人機關,應該不能做鑑定(見本院卷三,頁277,108年12月25日審判筆錄),參諸前開說明,則該鑑定報告應無證據能力。
㈢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至第159條之4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定有明文。經查,本判決所引用之供述證據,檢察官、被告A女及辯護人錢炳村律師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判期日中,並未爭執證據能力(見本院卷二第204-207頁,本院卷三第349-359頁),且迄至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聲明異議(見本院卷三第349-367頁),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並無違法、不當或不宜作為證據之情事,亦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是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另本判決引用之非供述證據,亦經本院依法踐行調查證據程序,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均不爭執各該證據之證據能力,且亦查無依法應排除其證據能力之情形。因此,以下本判決所引用之證據資料均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事項
一、上開犯罪事實,訊據被告A女對於前為告訴人陳世宗任教海大在職專班指導之研究生,陳世宗於104年4月25日下午11時許,邀請伊外出喝一杯,其騎機車載陳世宗前往基隆市仁愛區伊住處聊天,兩人聊天相處自同日下午11時許起至翌(26)日凌晨6時許止,其於105年5月31日具狀向基隆地檢署提出告訴,在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以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案件受理並偵辦時,向承辦檢察官指訴陳世宗於上開時、地違反其意願對其親吻、撫摸及親吻其胸部、觸摸私處,並強行拉扯其衣褲而欲發生性行為未遂後,復無故阻擾其離去,涉有強制性交未遂與妨害自由等犯行;其復於106年5月12日上午10時42分許,在基隆地檢署第6偵查庭檢察官就前案開庭調查時,就是否受強制與陳世宗是否違反其意願等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於供前以證人身分具結證稱略以:陳世宗親吻其,其推陳世宗頭,陳世宗仍將其塑身衣拉下,並抱怨很難脫下,陳世宗用手、嘴撫摸及親吻其胸部,並試圖脫其運動褲,其一直哭,是其說『我不愛你陳世宗,我不想和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等語而為證述;其於前案偵查期間,與壹週刊聯絡,由壹週刊指派記者洪玲玲於106年5月間某日對其進行採訪,其於採訪過程中,對採訪記者陳述:陳世宗對其又親又摟又捏,整個人撲過來,一直抓著褲子不放,還說:「你穿的是什麼鬼啊!怎麼脫都脫不下來!」,想扯下其褲子等語,壹週刊記者洪玲玲將前開內容,以文字刊登於同年6月6日之壹週刊紙本雜誌及並以處理後之電子影像傳送至網站上等事實坦承不諱,惟矢口否認有誣告、偽證、加重誹謗之犯行,辯稱:「陳世宗於104年4月25日下午11時許,在SKYPE裡面說他心情不好,邀我出去喝一杯,後來我們用SKYPE通電話,陳世宗說他要騎摩托車來我住所載我前往案發地點,我知道陳世宗的摩托車很破爛,我不敢坐,我要求我們各自騎摩托車到案發地點,可是陳世宗說不要,要我去載他,因為我的摩托車比較新,要我去他祥豐街宿舍載他,我就按照陳世宗的指示,我就騎我的摩托車到宿舍去接陳世宗,我們就到案發地點;沙發是L型的,我是坐在橫的3個位子的第1個位子,陳世宗坐在我的左邊就是橫的第2個位子,我們聊天聊了一陣子之後,陳世宗就突然起身,就繞過前面橢圓形的玻璃桌子,類似茶几(現在這兩樣東西都還在),就站在我前面,那個茶几不是在我正前方,稍微有點左前方,所以陳世宗可以站在我前面,他跟我說『A女你可不可以站起來,我有話要跟妳說』,結果陳世宗他什麼都沒有說,我站起來,陳世宗面對我就用雙手從我的背後把我環抱住,陳世宗就親我的嘴巴,然後陳世宗試著要把舌頭放進我的嘴巴裡面,我嘴巴不肯張開,一直緊閉著我的嘴巴,結果我就整個人愣住,沒有反應,因為我嚇到了,僵在那邊,結果陳世宗看我都沒有反應,他就鬆手了,我就坐回沙發。接著陳世宗他就跟我說他自己的性能力很強,1個禮拜可以3次等等,後來陳世宗接著跟我說『你可不可以把你的左手伸出來』,我就把左手伸出來,陳世宗就拉著我的手往他的性器官方向,要我摸他的性器官,我看見他把我手拉過去的時候,我的手就趕快縮回來,就沒有摸到,陳世宗就一直問我說『你有摸到嗎』,我就如同監察院裡面的光碟,我自己聽到的,我講『沒有我真的沒有摸到』,接下來我又趕快回去我自己的位子坐下來,然後陳世宗就試著一直跟我說『你要不要試看看,要不要跟我發生性關係』,我就一直說『我不要我不要』,我沒有設防陳世宗,結果他就整個人撲上來,撲在我身上,我是坐著他站在我前面,我那天穿的衣服很鬆(是兩件式的,上面是寬的T恤,到肚臍,下面是運動褲,衣服都還在),他撲過來就馬上用雙手把我T恤翻上來,翻到我胸口位子,然後陳世宗動作很快,把我連身的塑身衣右胸罩的地方往下拉,右乳都露出來,陳世宗就在我胸口一直親,一直吸我右邊的乳頭,前後大概有2、30秒,右邊的乳頭吸了大概有5、6下,我就嚇到了,陳世宗嘴巴一直講一些好聽的話,類似『希望我跟他發生性行為』,我就一直勸陳世宗,要他冷靜,陳世宗都聽不進去,持續做其他動作,雙手一直在我胸部亂摸,我有用雙手去抵住陳世宗的頭,不讓他靠近我,我跟陳世宗說『你要冷靜,我們今天只是來聊天而已』,陳世宗後來試圖要拉我褲子,要脫下來,褲頭是鬆緊帶的,我雙手緊緊拉住我的褲頭,我拉很緊,不讓陳世宗拉下來,我當天穿的是連身的塑身衣,長度從肩膀到大腿,陳世宗發現我的塑身衣很緊,就試圖拉開我的塑身衣,拉不開他就很生氣,他就說『你穿的什麼鬼,為什麼會拉不下來』,我就哭著一直跟他說『老師我真的很怕你不要這樣對我,我沒有辦法接受前一分鐘你是我老師,現在你要跟我發生關係,我又不愛你,你為什麼這樣對我』,陳世宗好像就突然醒過來,聽到我說我沒有愛他,他就停止了這些動作,我覺得我好丟臉,我只是去讀書而已,怎麼碰到這種老師,我真的好想死;陳世宗根本就沒有得到我的同意,就對我亂摸亂親,又要脫我褲子,真的很噁心,陳世宗你真的很噁心,當年我兒子都已經成年22歲了,我會去跟他撒這個謊嗎,這份譯文也是我跟我兒子一字一字的聽,一字一字的打出來的,我多丟臉,媽媽只不過跟老師聊個天而已,就被錄音,錄音檔也沒聽到,陳世宗在偵查庭也承認他不小心同時摸到我胸部跟私處,他敢做不敢當,只敢說不小心,看要不要到我住所勘驗,看坐在沙發上兩個人怎麼相擁你怎麼摸,怎麼會同時摸到我胸部跟下體;有關於光碟裡面的背景汽機車聲音,我們也可以去勘驗或做實驗,開窗戶跟關窗戶,真的有如同陳世宗他提供的A、B檔這麼大聲的汽機車嗎,可以從7樓飄過去嗎,陳世宗現在手上握有他自稱的全程錄音檔,他為什麼不能夠提供真正的原始檔,來證明他自己的清白,還需要剪接嗎?請法官還我清白,我真的沒有誣賴老師。我是在105年5月30日寫好告訴狀,5月31日遞狀,就是107年度核交字第2451號卷第13到36頁告訴狀;我於106年5月12日上午10時12分地檢署偵查庭以證人身分具結作證,作證內容如起訴書所記載之內容,『陳世宗親吻其,其推陳世宗頭,陳世宗仍將其塑身衣拉下,並抱怨很難脫下。陳世宗用手、嘴撫摸及親吻其胸部,並試圖脫其運動褲,其一直哭,是其說我不愛你陳世宗,我不想和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等語』,我有跟壹週刊聯絡,壹週刊指派記者洪玲玲於106年5月間某日對我進行採訪,我有對記者陳述陳世宗對我又親又摟又捏,整個人撲過來,一直抓著褲子不放,還說:『你穿的是什麼鬼啊!怎麼脫都脫不下來!』,想扯下其褲子等語,記者是根據海大性評會的報告內容,還有根據陳世宗被海大性評會兩次訪談的紀錄裡面寫的,更正我是只有拿海大性評會的報告給記者看而已,因為訪談紀錄是8月份才拿到,我跟陳世宗最大的爭議就是案發當晚6個小時30分鐘左右的相處,請陳世宗拿出真正的原始檔證明他的清白;記者於106年6月6日刊登在壹週刊紙本雜誌,我不知道有沒有傳送到網站上;我離開的時候有看我手機,窗外天已經微亮了,已經6點了,不是陳世宗稱的5點半;錄音最後面陳世宗有喊一聲5點半了,其實當場他根本就沒有說話,我把他叫起來的時候他根本沒有說什麼。我要補充,『陳世宗,我不想和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等語』,陳世宗對我做了這些行為之後,我就跟他說我們可不可以離開了,我們酒也喝差不多了,可是陳世宗不願意,他一直用言語說讓他解釋一下為什麼會對我做這些事情,我就極力跟他說我們要離開了我不想待在這裡,因為我會怕,結果陳世宗就一直拖延,說他不願意離開不要現在走,我就一直想要離開,陳世宗就一直制止我,死賴在那邊,賴了3個小時,先前我的腳有受傷,陳世宗說他要像之前在辦公室一樣按摩我的腳傷,讓我比較舒服以後他才要走。因為案發地點是我個人的資產,我本身不住在這裡,我只是去練鋼琴而已,而且東方帝景本來房價就很高,所以我才想等他離去我才趕走,陳世宗賴在L形貴妃椅的沙發上面,我也不敢動他。後來3個小時幾乎都沒有對話,陳世宗幫我按摩腳以後,他又問我要不要發生性關係,我仍然說不要,他就很生氣賴在那邊。」云云(見本院卷二108年8月21日準備程序筆錄,頁200-204)。
二、本案緣起被告於105年5月30日具狀向基隆地檢署提出告訴,在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以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前案案件受理並偵辦時,向承辦檢察官指訴陳世宗於上開時、地違反其意願對其親吻、撫摸及親吻其胸部、觸摸私處,並強行拉扯其衣褲而欲發生性行為未遂後,復無故阻擾其離去,涉有強制性交未遂與妨害自由等犯行,又被告於106年5月12日上午10時42分許,在基隆地檢署第6偵查庭檢察官就前案開庭調查時,供前以證人身分具結證稱略以:「陳世宗親吻其,其推陳世宗頭,陳世宗仍將其塑身衣拉下,並抱怨很難脫下。陳世宗用手、嘴撫摸及親吻其胸部,並試圖脫其運動褲,其一直哭,是其說我不愛你陳世宗,我不想和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等語,而前案業經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於106年8月25日以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為不起訴處分,由被告聲請再議,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於106年10月20日以106年度上議字第7961號駁回確定,有該不起訴處分書、處分書在卷可稽,並經調閱上開卷宗核閱無訛。而海大性別平等教委員會第0000000號案重啟調查報告書亦認定告訴人對被告的行為不構成性平法第2條第4款之性騷擾行為,但告訴人未能妥善處理師生關係之情形,已違反教師專業倫理,有該報告書及海大性侵害或性騷擾申請事件調查小組訪談紀錄在卷可考(見基隆地檢署107年核交字第2451號偵查卷,頁43-57;基隆地檢署106年他字第1624號偵查卷,頁94-146)。
三、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證人即告訴人陳世宗指訴綦詳(見107年1月16日訊問筆錄、107年6月20日訊問筆錄,基隆地檢署106他1624卷,頁152-162,頁213-219;106年5月12日訊問筆錄,基隆地檢署107核交2451卷,頁61-64),並於本院審判中證述歷歷(見本院108年9月20日勘驗筆錄,本院卷二,頁221-231;108年12月25日審判筆錄,本院卷三,頁278-299)。
㈠於前案,以被告之身分,於檢察官106年5月12日訊問時供述
:「(問:年4月25日有無與A女連繫後,然後去A女住處?)有。A女有提議要去她住處。(問:為何那時會想要找她?)因為與前女友分手,心情不妤,想要談心。(問:到A女住處後發生何事?)只有單純聊天,直到快要離開前,才親吻A女的額頭,表示感謝之意,然後A女還有騎機車載我回去。(問:還有發生何事?)當天晚上有一起喝一瓶紅酒,然後一起並肩橫躺在沙發上,A女躺在沙發內側,我躺在沙發外側,因為沙發不夠寬,在我要跌下沙發時,有反身要扶著沙發椅背,不小心觸碰的A女胸部。之後天亮就回家了。……庭呈事發當日錄音。(問:為何當日會準備錄音?)因為我希望對方跟我簽保密協定。」等語(見基隆地檢署107年度核交字2451號偵查卷,頁63)。
㈡於檢察官107年1月16日訊問時證述:「(問:你在前案中提
出的錄音檔,就是錄104年4月25日晚上11時到A女家中,一直到你離開大約有7、8小時的所有錄音過程?)大概6小時。我是11點半到她家,我有請她唸保密協定,她知道我在錄音。那是一開始就請她唸,因為我當天到她家跟她講的事希望她不要散布,所以希望她保密。(問:你要跟人談心,講自己私密的事,先請對方唸保密協定,然後錄音存檔?)我是戲謔性,有點像玩遊戲。我是錄到出門前。(問:你們中間有身體接觸?)是。(問:接觸時錄音筆放在哪裡?)就是扣案那兩支,我放沙發旁邊的茶桌上。我忘記是用新的還是舊的錄音。」等語(見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偵查卷,頁156-158)。
㈢於檢察官107年6月20日訊問時證述:「(問:當初在前案中
,給檢察官錄音內容是錄音筆給檢察官還是複製光碟給的?)複製光碟給檢察官。原始的錄音檔案沒有了,因為原錄音筆已經壞了,我是本來自己習慣就會存檔。(問:你如何複製?)檔案直接複製。(問:有無加工或重組檔案?)我給前案檢察官的有刪除A女唸保密協定的那一段。但是我提供給本案檢察官的就是完整的檔案。前案的我是用Windowplayer的功能可以把一個檔案某一部分切除,那個功能只能切除前後,不能切除中間的檔案。」等語(見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偵查卷,頁215)。
㈣於本院108年9月20日至案發現場勘驗時證述:「B檔錄音4時
44分27秒至50秒當時,『告訴人:把身上衣服翻開。』『被告:蛤!不要、不要,我不能,我真的不能,你注意聽他歌詞‧‧‧』受命法官請告訴人指出當時之動作,108年3月20日刑事陳報狀,錄音譯文第40頁倒數第8行,4時42分25秒之後(即辯護人所提譯文4時47分12秒之後,被告稱:我蠻喜歡聽這首歌的欸)被告稱:『我蠻喜歡聽這首歌的我不曉得是誰出的』到40至42頁,5時8分3秒,到第4行,一開始我不確定雙方的位子,兩個人應該是在沙發上面,不知道是躺著還是坐著,一開始是兩個人並肩坐著,我不確定我跟被告是坐左邊還是右邊,40頁,不曉得怎樣我要拿衣服給被告蓋,被告說我不冷我不冷,那時錄音筆放在茶几上,兩個人在聊天,聊得很愉快,從40頁倒數第8行開始到42頁第4行,兩人都在聊天,到後來我們都累了,被告躺在沙發內側,頭在靠近窗戶的方向,我躺在外側,所以有一半的身體躺不到沙發,左腳在地上,有一個動作是被告叫我過來一點,我左手要抓著沙發背,沒有抓穩左手就摸到被告右邊的胸部,右手就碰到被告的私處,這樣幾秒鐘我雙手就縮回來了,被告就問我說左手有什麼感覺,我沒有回答,覺得很尷尬什麼都沒有講,後來就繼續我們正常的對話,告訴人稱那個晚上5個小時,又喝了酒,當時講的很愉快,又喝了酒,兩個人就躺下來,我只有身體一半在沙發上面,要掉下去了,所以被告叫我上來一點,右手當時是往被告的下半身摸了,左手去摸沙發背,我轉身要把自己拉上去,沙發背沒有抓好,就摸到被告右胸,起來的時候我是坐在被告的左手邊,這個動作之後我們還是正常的聊天,辯護人所提的譯文86頁,我們的是第42頁第1行,辯護人所提譯文5小時8分39秒,被告有大笑,後面又閒話家常,我當天有到外面陽台抽菸,客廳窗戶是打開的,(受命法官請告訴人至陽台模擬案發當時抽菸狀況,告訴人表示當天陽台的門是開著的)事後被告還有騎機車載我回家,告訴人稱依據辯護人所提的譯文,從4時47分至5時5分,並沒有被告所稱發生的過程,是被告自己虛構的,錄音筆當時就放在茶几,如果有發生被告所講的那些事,應該都會錄得到,從5時5分之後,兩個人的對話都很正常。」(見本院卷二,頁221-231)。
㈤於本院108年12月25日審理時以證人身分具結證述:「(問
:請問你認識被告A女嗎?)她以前是我一個學生。(問:你剛剛說被告之前是你的學生,請你解釋一下認識的過程?)她是經由一位退休的老師介紹,說要到我們系上讀EMBA,希望我當她的指導老師。(問:你在104年4月25日晚上11點是否有去基隆市仁愛區被告住處?)是的,我有問她要不要陪我喝兩杯,然後她就主動提議說那就到她住的地方,而且她還主動載我過去。(問:那天為何提議要跟被告喝兩杯?)因為我有一些私人的問題想跟她討論。(問:你剛說是被告載你過去,是你提議要她載你過去,還是她提議?)她說她要來載我過去。(問:後來被告真的來載你過去嗎,是開車還是騎車?)是的,騎摩托車。(問:被告從哪個地方載你過去?)我住的地方。(問:到了被告家中,你們做什麼事情?)因為那天是我的生日,所以我帶一瓶酒跟兩塊蛋糕過去,一起聊天,喝酒。(問:當天相處情形如何?)非常融洽,根本沒有她在偵查庭對我提到的那些所謂的妨害自由、強制性交未遂等等的情事,整個過程都非常愉悅,我想檢座跟法官聽到我們全程錄音過程,可以證明我以上所說的都是實話。(問:上次聽錄音的過程,錄音內有聽到男女交往的事情,當下你是有想跟被告交往嗎?)那時候事出突然,所以也很沒有很直接的跟她說yes or no,可以先三個月這樣的期間,大家先彼此觀察對方,看何不何適再說。(問:被告在105年在基隆地檢署提出告訴,就是你於104年4月25日當天在她住處,你違反她的意願,親吻撫摸她的胸部和觸摸她的私處,還強行拉扯她的衣褲,想要跟她發生性行為未遂,然後又阻止她離去,對被告提出的告訴你有何意見?)這個完全與事實不符,那一天全程都是非常愉悅的,而且我也沒有任何限制她自由的情況,甚至事情結束之後,她還騎車載我回去,而且隔天SKYPE訊息上,她還寫說謝謝老師給A女機會陪你。(問:在當天104年4月25日你提到說就是當天你並沒有對被告,想要親吻撫摸她的胸部和觸摸她的私處,還強行拉扯她的衣褲,想要跟她發生性行為未遂等行為?)只有在一個偶然的狀況下,有碰觸到她的胸部跟私處,但只有幾秒鐘,而且那時候她還有輕聲細語的問我說我手的感覺如何。(問:你剛說你在被告住處有偶然的情形觸摸到被告胸部和私處,可否解釋一下何謂偶然的情形?)因為那時候我們兩個人已經很累了,都躺在一個沙發上面,她躺在內側,我躺在外側,我等於說有一半的身體是懸空的,所以當我要調整我的位子,我會去抓那個椅背,去調整我的位置,那一剎那我手滑下來,有去碰觸到她的胸部,右手有去抓她的大腿,有去碰觸到她的私處,就這樣子。(問:你剛說你碰觸到被告的胸部跟私處時,被告還有問你你的左手感覺如何?)對,她有輕聲細語的問我說,我的左手感覺如何,表示她當時並沒有任何不悅。(問:你剛說偶然,所以你碰觸到她的胸部跟私處時,並不是故意的囉?)不是。(問:當天你回家是誰提議要載你回去?)是被告主動要載我回去。(問:〈請求提示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卷第41頁〉4月26日上午6時14分時對話紀錄,這是你跟被告A女的SKYPE對話嗎?)對。(問:這個對話LINA CHEN指的就是被告A女嗎?)是的。(問:這個STEVEN CHEN是你嗎?)對。(問:對話紀錄上4月26日上午6時14分LINA CHEN傳說,謝謝老師給A女陪你的機會,這是被告A女傳給你的嗎,為何她要傳謝謝老師給A女陪你的機會?)對,因為我們那天晚上都聊得非常愉快,甚至還聊到說還有可能有機會,可以進一步作為這個交往的可能性。(問:〈請求提示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卷第43頁〉4月26日下午9時15分,LINA CHEN傳跟教授相識是很多女人的夢想吧,上去9時14分LINA CHEN感到很驚訝,可以被教授追求。這兩句也是被告傳給你的吧,為何會傳這個給你?)就是那天晚上我們有談到,有可能繼續交往的可能性。(問:既然當天你們有談到交往的可能性,為何你們後來沒有交往?)因為學校有嚴格的教師倫理的規定,如果我要當她的老師,就不可以有師生以外的關係發展,所以我想說先幫她把學位拿到,這些事情之後再說。(問:所以104年4月25日當天,被告已經是你指導的學生了嗎?)還不完全是,那天是4月25日,她是9月才修我的課,10月的時候,才正式成為我指導的學生,因為有一張正式的指導同意書。(問:既然你4月25日開始就知道她有可能會成為你的學生,你身為老師也知道教師倫理規範,那為何當天你去她家時,還會談到有男女交往的事情,你開始就知道教師就不可能的事情,為何還要講這些話?)那天其實是我女朋友跟我分手,所以心情不好,想找她聊天了解一下,一個離婚的女人的心態到底是怎樣,那時候也沒說想要跟她交往,只是在那天晚上聊天過程當中,發現有這樣子的可能性,所以才會有她傳這樣子的訊息,但是我也不敢逾越學校的紅線,所以我們後來也沒有再私底下見面或進一步的交往,我想說先幫她把她的學業完成再說。(問:你有把你剛剛這些這些想法,就是身為教授要遵守學校的規定,先幫她把學業完成,先不要交往,這個想法告訴過被告嗎?)沒有直接明講,但是我有做一些這個暗示,說現在不適宜再繼續深入交往。(問:你一開始去她家就應該知道未來可能這樣,為何當天你在被告家中為何要做一些暗示,你們會交往?)是她提議的。(問:你有因為你做她指導教授讓她學位拿的比一般人輕鬆嗎,還是怎麼樣?)她倒是有暗示過,她5月有在SKYPE說,有暗示說誰誰誰的學生不用寫論文就可以畢業。(問:那你說被告曾經有暗示過有人不用寫論文就可以畢業,那你回答她什麼?)我沒有回答她,因為我就從那樣子之後,就跟她保持完全只有師生的這樣子的關係,但是我還是很努力地指導她該做哪些資料的收集,哪些課程的閱讀。(問:你有沒有在海大性評會調查的時候,承認有要脫被告衣服的動作,而且知道她穿塑身衣?)沒有,可以從那一天的錄音檔,我們全程聽了6個小時,完全沒有她所說的哭喊或者是限制她行動的情事發生,全程都非常的愉悅,都是再談論我們之間的私人的事情。」(見本院卷三,頁275-304)。
四、被告歷次之指訴、證述、供述:㈠於105年5月30日具狀向基隆地檢署提出告訴時,已指出陳世
宗對其親吻、摸胸、吸吻其右胸的乳頭、觸摸私處、更強行拉扯試圖脫去其的長褲,企圖進一步發生性行為,但因其當晚內穿緊身塑身衣,陳世宗無法輕易脫下,才讓其化險為夷,……,其不斷地哀求陳世宗保持冷靜,也哭喊著「我又不愛你,況且前一分鐘你是老師,無法接受後一分鐘是性伴侶」,陳世宗才暫停惡劣行為,……,陳世宗順勢拉住其的右手往自己的性器官方向,也不斷地說「摸過後妳將會明白,我會讓妳有快感與性慾」,此刻,其用盡力氣縮回右手,並下逐客令請陳世宗立刻離開其的套房,陳世宗因無法得逞,卻也不願離開其之套房,死賴不走,硬生生把其置留到清晨6點左右,當其提醒陳世宗已天亮時,陳世宗才心死離開套房乙情,有被告於105年5月30日具狀之妨害性自主罪、誹謗罪告訴狀(基隆地檢署蓋有105年5月30日收狀章戳)在卷可憑(見基隆地檢署107年度核交字第2451號偵查卷,頁13-36)。
㈡於前案,以證人身分,於檢察官106年5月12日訊問時具結證
稱:「104年4月25日晚間10時39分許,陳世宗用SKYPE問其是否願意與他去喝一杯,其同意之後騎車去接陳世宗到其在基隆市○○區○○路○號○之○樓的住所,到了其的住所之後,陳世宗拿出錄音筆及一張擬好的稿子,陳世宗對其告白,並親吻了其,其當時嚇到了,沒有反應,陳世宗動作很快的把其的衣服拉起來,其不敢反抗。(問:你不敢反抗,是基於何原因?)陳世宗之前要求其不得將當晚之事告訴其他人,否則要叫其求償,這是陳世宗之前叫其照稿唸的內容。(間:然後發生何事?)〈改稱〉其有推陳世宗的頭,但陳世宗仍將其的塑身衣拉下,並抱怨為何其的塑身衣那麼難脫下。陳世宗稱若沒有先佔有其,會有其他指導教授追其。其要求陳世宗冷靜,但陳世宗依然用手、嘴撫摸及親吻其的胸部,之後陳世宗試圖要脫其的運動褲,其一直哭,最後其告訴陳世宗其不愛你,其不想與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陳世宗先前都表示出已婚的訊息,其未曾給予陳世宗同意其追求,或有其他與陳世宗發展男女感情之意思。而且其不想介入陳世宗與其妻的感情。那天其才知道他未婚。後來其要求陳世宗離開其的住所,其當時不敢報警,因為覺得很丟臉,陳世宗一再向其請求要與其交往,請其給他機會,並且說了一些他的過往。陳世宗還以可以順利畢業為由,要求其做他的女朋友,其當時拒絕,陳世宗就以酒醉為何賴在沙發上不願離開。(問:當時你們是各自在一旁,還是一起聊天?)陳世宗躺在沙發上,其離他遠遠的在一旁。(問:當時你為何不先離開?)那是其家。其當時沒有想這麼多。(間:有無試圖要離開?)那是其家,其要等到他離開其才能鎖門。(間:當時你有無打或踢陳世宗?)其當時沒有打,踢或其他動作,他應該沒有受傷吧。」乙情(見基隆地檢署107年度核交字第2451號偵查卷,頁61-64),並有證人結文在卷可憑(見同上偵查卷,頁65);惟被告並未提及陳世宗有摸其私處;亦未指出陳世宗順勢拉住其的右手往陳世宗的性器官方向,及陳世宗說「摸過後妳將會明白,我會讓妳有快感與性慾」;且被告提及其當時沒有打、踢或其他動作,但有有推陳世宗的頭等節;則被告所證顯有前後不符之重大瑕疵。
㈢於檢察官107年1月16日訊問時供述:「(問:104年4月25日
晚上為何會騎機車載陳世宗去你住處?)陳世宗當時是其的指導教授,老師在skype發訊息給其說他心情不好,其跟老師用skype通過電話,老師認為師生不適合晚上在外面見面,所以他決定要去其那邊。(問:你當時在105年偵字第5529號有當證人簽結文?)有,其有具結。(問:當天晚上陳世宗有強迫脫你的外褲?)有,其有哭、其有喊。(問:當天晚上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你們的相處過程被錄音?)其當時不知道,後來知道有被錄音。(問:這中間的相處有睡覺?)都沒有。剛開始是聊天,老師對其強迫的吻、摸其、摸私處後,其勸老師離開其住所,他不願意,他說要安撫其情緒,幫伊按摩背部約1小時。(問:他摸你身體是經過你同意?)當然沒有。其有求老師不要這樣對其,其又不愛他。(問:你說不愛他,他才停止?)是其哭著說伊無法接受,前一秒是老師,後一秒又這樣對其,其跟他說其不愛他,他才停手。……,(問:你當天有唸保密協定?)有。(問:是開玩笑的意思?)不是。(問:你知道他在錄音?)老師在skype在跟其對談時說有新專利要發表,他要其唸稿子,說今晚內容不能外洩,其知道他在錄音,但講完保密協定時,其看到他有按停,才放茶几上面。其以為他沒錄音。(問:你當時有反抗,推開他、有爭執?是否激烈?)其有掙扎,其跟老師都沒有受傷。(問:你的掙扎聲音很小聲都錄不到?)不會,很大聲,就像其當庭講話這樣大聲。(問:你平常說話很大聲?)對。」乙情(見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偵查卷,頁152-162),被告若認陳世宗對其有不軌之事,焉有讓陳世宗幫其按摩背部約1小時之舉;況被告認陳世宗欲對其性侵害,陳世宗幫被告按摩背部長達約1小時,而被告竟無任何不悅,或有反對之意見,實與常情有違;又陳世宗之雙手已與被告身體有實質之接觸,陳世宗倘已先有性侵害未遂之犯行,則被告之身體竟然可接受陳世宗按摩約1小時,顯與經驗法則不符。
㈣於檢察官107年6月20日訊問時供述:「(問:你在前案受林
檢察官訊問時有無以證人身分簽具結單並朗讀結文?)有。(問:你朗讀完後受訊問的證人,證述內容就是有關本案被強制猥褻的部分?)是。(問:有提到如何受強制的部分?)有。(問:你記得被強制猥褻的過程大概是到你家的前段、中段、後段?)是前段時間。(問:你被強制的部分你有無很大聲的反抗或掙扎?)有,我很大聲,而且有哭也很大聲。我有講話請他冷靜。(間:所以陳世宗有在過程中說『你裡面穿的什麼鬼』這句話?)有。當天有穿一件緊身衣。」乙情(見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偵查卷,頁213-219)。
㈤於本院108年8月21日本院準備程序時供述部分,詳如前開貳
、一之記載。而被告並未提及陳世宗有摸其下體,與被告於105年5月30日提出告訴時之指訴不符,則被告前後不一之指訴與證述,顯有重大不符之瑕疵。
㈥於本院於108年9月20日至案發現場勘驗時供述:「原先告訴
人是坐在我左邊的沙發上,告訴人先起身繞過茶几之後,走到我的右前方,他說『A女,你過來,我有話要跟你說』,我就傻傻的走過去,告訴人就雙手抓住我的腰,把我拉過去靠近他,然後告訴人就雙手抬起我的頭親我的嘴唇,當時我就嚇到,整個人僵住沒有反應,結果告訴人就一直巴住我的嘴唇不放,試圖伸舌頭進去我的嘴巴,可是我嘴閉很緊不讓告訴人伸舌頭進去,我也不知道幾秒,我沒有數,告訴人看我沒有反應,就把手放下來,我就趕快後退坐回位子,告訴人就往前,(後改稱)我坐下去之後告訴人就往前走過來,他說不然妳的左手給我,我就將左手伸給他,告訴人用他的左手抓住我的右手,然後告訴人就把我的左手往他的生殖器官的方向,沒有碰到,我就很快把手縮回去,我在監察院聽到的那個錄音,告訴人問我說你有摸到嗎?你要不要摸摸看,這真的會讓你很舒服,我就嚇到我在那邊都沒有動,告訴人就走過來撲在我身上,我這個衣服很鬆,告訴人就順勢把我衣服拉上來,上衣全部都拉上來拉到脖子,告訴人順勢往我右邊的方向把我的緊身衣整個拉下來,拉到我右方的胸部下面,告訴人就趴下去親我右邊的乳頭,也把乳頭含在嘴巴裡面,告訴人都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我嚇到了就用雙手去抵告訴人的額頭,告訴人就一直喃喃自語他要跟我發生關係,說他會讓我很舒服,我就不願意,我在那邊一直掙扎,就是不讓告訴人靠近我,結果告訴人試圖想要脫我的緊身衣,可是他發現是連身的,長度大概到大腿,不像一般是上下分開的,告訴人發現沒有辦法脫,告訴人就很生氣罵我說你穿那什麼鬼,要怎麼脫,告訴人拉住緊身衣的兩邊,要把它拉上來,可是拉都拉不動(被告稱這個塑身衣一定要從上面才有辦法脫,從下面沒有辦法脫),告訴人就抓我的運動長褲的褲頭要拉下來,我兩手都抓住褲頭兩側,不讓他脫下來,我們掙扎很久,告訴人就說他想要跟我發生關係,我也不敢踢告訴人,一開始用手抵住他後來拉住我褲頭,之後我就一直跟告訴人說可不可以冷靜一下,你想想看你今天是在幹什麼,我跟告訴人說我不知道你來這裡幹什麼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我就說我只不過是你的學生,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呢,我就跟告訴人說我沒有辦法前一分鐘你是老師,後一分鐘我就要跟你發生關係,結果告訴人還是不死心,兩手還是在我褲子上面,我後來忍不住就哭出來了,我就跟告訴人說我又不愛你,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呢,那時告訴人才好像醒過來一樣,從4分47秒一直到5分4秒都是延續下來的,過程就是這樣。被告補充稱告訴人就抓我的運動長褲的褲頭要拉下來,他拉不下來,告訴人就順手用右手要摸我的私處,我當時兩腳夾的很緊,告訴人伸不進去,他使力用鑽的、用搓的,告訴人在性平會的時候他跟三個委員說他不小心,他不曉得他躺在哪裡,不小心跌下來同時摸到我的胸部跟私處,他在強制猥褻罪跟檢察官說的也是一樣。」乙情(見本院卷二,頁221-231)。
㈦被告之歷次指訴、證述、供述,既有前後不符之重大瑕疵,則被告歷次指訴、證述、供述,是否真實,誠有疑問。
五、因辯護人於108年3月18日具狀稱:法院所提供之2份錄音檔所錄時間分別為6小時3分56秒(簡稱A檔),以及6小時0分8秒(簡稱B檔):
①從A檔4時48分21秒開始二人對話內容:
告訴人:把身上衣服翻開。
被 告:蛤!不要、不要,我不能,我真的不能,你注意聽他
歌詞…告訴人:不然…(聲音微弱不清楚)②從A檔5時8分59秒處二人對話內容:
被告 :我左手有感覺啦。
告訴人:左手?被告 :對啊,我左手啊,左手有感覺。
告訴人:你有摸到那裡?被告 :有碰到不是摸到。
告訴人:小弟弟硬起來了。
由上述二人對話內容,足見被告先前均堅稱有遭告訴人親吻、撫摸胸部等猥褻行為並非全然虛構。
故本院於108年10月25日勘驗之結果:
㈠書記官從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卷之彌封袋內拿
出錸德科技光碟一片,光碟上面書明106他1624錄音,由通譯當庭播放。受命法官諭知因視訊室收聽效果有雜音,請告訴人至一法庭法台旁走道上之椅子開庭,並請告訴人不要讓其他人看到。當庭播放該片光碟,前面有被告朗讀保密條款之內容,所以檔案是A檔。告訴代理人稱這片光碟是由其於該案偵查中所提出。
㈡書記官從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卷之彌封袋內拿
出IMATION光碟一片,光碟上面書明106他1624錄音,由通譯當庭播放該片光碟,前面有被告朗讀保密條款之內容,所以檔案是A檔。
㈢書記官從本院卷之彌封袋內拿出VERBATIM光碟一片,由通譯
當庭播放該片光碟,前面有被告朗讀保密條款之內容,所以檔案是A檔。
㈣書記官從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卷之彌封袋內拿出錸德科技光碟一片,由通譯當庭播放。
①受命法官諭知從4時48分17秒開始播放,播放至4時48分21
秒,出現告訴人以氣音說的一句話,播放多次,播放速度由100降為90再降為80、70、60、50。受命法官諭知重複播放,播放速度由50提升為60、70、80、90、100,再降為50,再升為60、70、80、90、100。依照辯護人108年3月18日刑事答辯(二)狀(本院卷一第278頁),告訴人於4時48分21秒稱「把身上衣服翻開」,法院反覆聽完,有聽到「把身上衣服翻開」。
②受命法官諭知從4時48分10秒開始播放,播放至4時48分45
秒,依照辯護人108年3月18日刑事答辯(二)狀(本院卷一第278頁),告訴人於4時48分21秒稱「把身上衣服翻開」,被告稱「不要不要我不能」,告訴人稱「不然‧‧‧」,被告稱「真的不能,你注意聽他歌詞」,播放多次,播放速度由100降為90、80、70、60、50。受命法官諭知重複播放,播放速度由50提升為60、70、80、90、100,再降為50,再升為60、70、80、90、100。
上開內容法院聽到的為告訴人於4 時48分21秒稱「把身上衣服翻開」,被告稱「不要」,告訴人稱「不然捏」,被告稱「我不冷,我真的不冷,你注意聽他歌詞」。
③受命法官諭知從5時8分50秒開始播放,播放至5時9分14秒
,有被告及告訴人說的幾句話,依照辯護人108年3月18日刑事答辯(二)狀(本院卷一第282頁),被告稱「不會啊,我有感覺喔」,告訴人稱「你有心動嗎」,被告稱「沒有」,告訴人稱「我很會虛張聲勢」,被告稱「不是,我說你感覺‧‧‧(聽不清楚)」,告訴人稱「要不要試試看很讚」,被告稱「我左手有感覺啦」,告訴人稱「左手?」,被告稱「對啊我左手啊,左手有感覺」,告訴人稱「你有摸到那裡?」,被告稱「有碰的到,不是摸到」,告訴人稱「小弟弟硬起來了」,播放多次,播放速度由100降為90、80、70、60、50。受命法官諭知重複播放,播放速度由50提升為60、70、80、90、100,再降為50,再升為60、70、80、90、100。上開內容法院聽到的為被告稱「不會啊我有感覺喔」,告訴人稱「你有心動嗎」,被告稱「沒有」,告訴人稱「我很會虛張聲勢」,被告稱「不是我說你感覺(聽不清楚)不錯」,告訴人稱「要不要試試看很讚」,被告稱「我左手有感覺啦」,告訴人稱「左手?」,被告稱「對啊我左手啊左手有感覺」,告訴人稱「你有摸到那裡?」,被告稱「有碰的到,不是摸到」,告訴人稱「小弟弟硬起來了」。(本院卷二,頁251-262)。
本院勘驗結果,並未聽到有告訴人有被告所指訴之上開「陳世宗違反A女意願對其親吻、撫摸及親吻其胸部、觸摸私處,並強行拉扯其衣褲而欲發生性行為未遂後,復無故阻擾A女離去之情事,又無「陳世宗親吻A女,A女推陳世宗頭,陳世宗仍將A女塑身衣拉下,並抱怨很難脫下。陳世宗用手、嘴撫摸及親吻A女胸部,並試圖脫A女運動褲,A女一直哭,A女說我不愛你陳世宗,我不想和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等情節,則被告所指訴、證述之真實性,顯啟人疑竇。
六、另本院於108年12月20日全日就B檔錄音之全程勘驗結果(全部內容詳如本院卷三,頁5-268),節錄如下:『以A代表被告,以宗代表告訴人,並在每一段對話、聲音前後均標示錄音時間時分秒毫秒』[ 00:03:25.39] A:老師你現在是未婚嘛?[ 00:03:26.70][ 00:03:26.95](倒飲料聲)[ 00:03:27.81][ 00:03:27.00] A:是不是?[ 00:03:27.23][ 00:03:27.94]宗:對啊。[ 00:03:28.20][ 00:03:28.83] A:未婚的狀態嘛對不對?[ 00:03:30.34][ 00:03:30.54]宗:對。[ 00:03:32.30][ 00:03:32.23](車子經過聲)[ 00:03:35.10][ 00:03:32.79]宗:怎麼樣?[ 00:03:32.89][ 00:03:32.99] A:(嘆氣)沒錯,我就在想說我都猜。[
00:03:35.74][ 00:03:35.43]宗:妳一直想,妳一直在查我是不是?[
00:03:37.38][ 00:03:37.46](玻璃杯碰杯聲)。
[ 00:03:37.48] A:不是?你,我是在想你啦,我在想你一定是未婚啊。[ 00:03:41.33][ 00:03:41.86]宗:在想我?[ 00:03:42.32][ 00:03:42.75] A:想你的事情啦![ 00:03:44.73][ 00:03:45.57](東西滾落聲)[ 00:03:46.28][ 00:03:46.54]宗:為什麼,妳為什麼對我那麼,那麼有興趣?[ 00:03:48.43][ 00:03:49.10] A:不是那麼有興趣啦!是因為,我也不會講,因為我當初我就在想說,葉老師當初介紹我們,我給你當指導教,指導那個研究生,我心裡在想說他是不是你未婚,所以他想把我介紹給你,我心裡是這麼想,因為葉老師他知道我的。[ 00:04:13.71][ 00:04:14.35]宗:婚姻狀況。[ 00:04:14.96][ 00:04:14.96] A:我的婚姻狀況,他也知道我的人格,人品,他也知道我的經濟能力,因為我,我們,我是後來聽師母講的,師母有跟他,有跟那個什麼,跟那個,師母,我去不是去她們家一次而已嗎?師母有跟我講,她?嗯,老師跟我買了保險之後他一年繳50萬欸,開玩笑,蠻多錢的捏。[
00:04:37.67][ 00:05:34.83] A:我是不是真的你們的員工啊?然後我的,我的品性怎麼樣怎麼怎麼,然後我同事就是,就是多提跟他講說,喔人家她,人家家很能幹捏,人家她,她資產很多捏,而且她又乖,很會理財捏,所以老師他後來對我印象很好,後來我去師母家的時候我心裡在想說,我心裡正在想說,有沒有可能老師幫我介紹的老師(不明聲音[ 00:05:58.47]),喔沒關係(笑),老,老師給我介紹(對宗說:你把它拿,把它拿下去好了,我可以跨著),我後來在想說有沒有可老師,葉老師介紹我讓你,跟你認識,不該你也是單身吧,我心裡一直這樣想。[ 00:06:17.43][ 00:06:17.42]宗:所以,所以妳來找指導教授是要找單身的指導教授。[ 00:06:21.11][ 00:06:20.99] A:沒有啦,沒有。[ 00:06:22.90][ 00:06:23.21]宗:曾老師也是單身喔。[ 00:06:24.94][ 00:06:25.97] A:嗯。[ 00:06:26.03][ 00:06:26.73]宗:怎樣。[ 00:06:26.82][ 00:06:26.91] A:我後來知道(一邊吃東西一邊講),後來我們學期末的時候,我們去988的時候,我們才在猜啊。[
00:06:31.64][ 00:06:32.42]宗:嗯哼哼。[ 00:06:32.80][ 00:06:33.26] A:那有人就猜說,老師您是不是,欸,單身?,他說「你怎麼知道?」,他說「感覺」,可是那天曾老師他當場有講,他說欸,他就說你們班代(瓷器碰撞聲[
00:06:45.06])應該是離婚的。[ 00:06:46.16][ 00:06:46.76]宗:誰?班代?[ 00:06:48.40][ 00:06:48.91] A:我啊![ 00:06:49.12][ 00:06:49.08]宗:喔~~。[ 00:06:49.86][ 00:22:40.42] A:彼此啊,(玻璃杯碰杯聲[ 00:22:43.56])那我們今天就要慶祝你單身了囉。[ 00:22:45.76][ 00:22:47.18]宗:妳這是什麼意思?[ 00:22:47.72][ 00:22:48.51] A:(笑)。[ 00:22:49.41][ 00:22:48.99]宗:欸,妳是在別人傷口上灑鹽嗎?[ 00:
22:50.67][ 00:22:50.76] A:沒有啊。我讓你(玻璃杯碰杯聲[ 00:
22: 52.44])。[ 00:22:52.45][ 00:22:52.63]宗:妳樂什麼?[ 00:22:52.95][ 00:22:52.85] A:快樂,我讓你快樂一下啊(笑)。[
00:22:55.02][ 00:22:55.75]宗:妳幹嘛,我單身妳那麼樂。[ 00:22:56.93][ 00:22:57.80] A:沒有啊,沒有,沒有,沒有(不明聲音[ 00:22:58.93])。[ 00:22:59.36][ 00:30:19.92] A:她應該也,你,老師應該也沒有介紹其他的研究生給他認識過,有嗎,以前你那些受燕(音譯)啊,玉心(音譯)啊,還有。[ 00:30:29.69][ 00:30:30.81]宗:她,沒有,沒有那個機會就是([ 00:
30:33.12]聽不清楚[ 00:30:34.52])但是她知道。[ 00:
30:34. 84][ 00:30:35.29] A:她知道。[ 00:30:35.62][ 00:30:36.24]宗:她知道我旁邊,因為我,常常,([
00: 30:39.08]聽不清楚[ 00:30:41.51])打電話說「欸,我覺得你,([ 00:30:43.61]聽不清楚[ 00:30:44.21])。
[ 00:30:44.78] A:嗯嗯嗯,我應該是你的第一個,你第一個研究生跟她認識的嘛對不對。[ 00:30:50.41][ 00:30:53.03]宗:對對對,沒錯,見過,見過面。[ 00:
30:55.36][ 00:30:55.49] A:那未免也太,太近了吧!我們,我們上次見面才大概兩個禮拜,兩個禮拜之前啊,她就跟你,現在跟你提分手,還是老師你,你,你是不是透漏了什麼,你心裡是不是有變,有卦,有變心啊,不然她怎麼會這樣子啊?[ 00:31:14.38][ 00:31:15.31]宗:你說我跟你怎麼樣。[ 00:31:16.60][ 00:31:17.35] A:不是。[ 00:31:17.62][ 00:31:17.20]宗:然後造成她,造成她那個。[
00:31:19.27][ 00:31:19.24] A:不是,就是你心裡有沒有其他想法,不然她怎麼這樣,突然轉折這麼大?[ 00:31:24.41][ 00:31:24.90]宗:之前,之前是有一些,一些衝突在。[
00:31:27.23][ 00:31:28.30] A:嗯。[ 00:31:28.71][ 00:34:59.41]宗:這,這個,這個我([ 00:35:00.77]聽不清楚[ 00:35:00.92])。
[ 00:35:01.84] [ 00:35:01.59] A:嗯。[ 00:35:02.13][ 00:35:01.83]宗:我們要調整。[ 00:35:02.44][ 00:35: 02.94] A:對啊。[ 00:35:03.30][ 00:40:49.97]宗:妳呢?00:40:50.20][ 00:40:50.65] A:蛤?[ 00:40:50.56][ 00:40:51.00]宗:妳是怎麼想?[ 00:40:51.58][ 00:40:52.07] A:我?[ 00:40:52.11][ 00:40:52.50]宗:嗯。[ 00:40:52.85][ 00:40:53.39] A:我心裡就在想說有可能是你是未婚的啊。[ 00:40:55.19][ 00:40:55.68]宗:那,妳說妳找來我的時候,妳是怎麼想的。[ 00:40:57.60][ 00:40:58.17]娜A:我沒有想,我只是想,沒有啊,我想說,嘖,沒有,我心裡就想說,我沒有認識半個老師啊,那葉教授是我認識,他又是剛好我壽險的客人啊,啊他幫我介紹的那安捏啊(台語),一定很大欸啊,他不會找一個胡搞瞎搞的很,的老師給我認識啊。[ 00:41:19.73][ 00:41:20.16]宗:嗯。[ 00:41:20.50][ 00:41:20.73] A:對啊,我是心裡是這麼想,我沒有想到,我真的沒有想說什麼,還要去跟老師談戀愛什麼的,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沒有這樣想耶。[ 00:41:30.23][ 00:41:31.44]宗:那現在呢?[ 00:41:31.92][ 00:41:32.34] A:蛤?[ 00:41:32.65][ 00:41:33.12]宗:現在勒?[ 00:41:33.40][ 00:41:33.47] A:什麼現在怎麼?[ 00:41:34.18][ 00:41:34.83]宗:現在咧,現在有沒有,有沒有這樣想?[ 00:41:36.15][ 00:41:37.33] A:我不敢想吧,嗯,哪有這樣想,我不敢想。[ 00:41:41.66][ 00:41:43.24]宗:真的不想?[ 00:41:43.42][ 00:41:44.09] A:蛤?[ 00:41:44.26][ 00:41:44.73]宗:真的不想?[ 00:41:45.38][ 00:41:46.57] A:嗯,應該不敢吧,你開什麼玩笑。[
00:41:49.28][ 00:41:49.37]宗:好,那我要去找別人囉。[ 00:41:50.59][ 00:41:50.77] A:蛤?[ 00:41:50.93][ 00:41:51.27]宗:那我去找別人囉。[ 00:41:52.04][ 00:41:52.17] A:你找別人,哈哈哈,那我是現在要祝福你是不是?[ 00:41:57.88][ 00:42:00.28]宗:追到再祝福我。[ 00:42:00.92][ 00:42:04.61] A:你有這樣想過嗎,你有這樣想過,你會跟,你會跟你的研究生談戀愛嗎?[ 00:42:05.77][ 00:42:07.01]宗:我,怎麼不可能,不可能。[
00:42:10.42][ 00:42:11.62] A:對啊。[ 00:42:12.22][ 00:42:12.09]宗:根本不可能,因為學校已經,非常嚴謹([ 00:42:15.29]聽不清楚)。
[ 00:42:15.36] A:對啊,那個師生戀([ 00:42:16.52]聽不清楚[ 00:42:16.87]),你會,你會沒工作。[
00:42:18.76][ 00:42:19.20]宗:對。[ 00:42:19.50][ 00:42:20.12] A:對啊,嗯,你真的會沒工作喔,我是沒有郵局工作是OK的,因為我。[ 00:42:27.10][ 00:42:27.60]宗:妳不會,妳不會沒有,妳不會,不會有。[ 00:42:29.37][ 00:42:29.87]A:沒有啦。[ 00:42:29.94][ 00:42:30.04]宗:沒有郵局的工作。[ 00:42:30.66][ 00:42:30.95] A:不是,我說就算是郵局沒有工作,也沒關係,因為我又不靠郵局那份工作在過生活的,我跟那不搭嘎,你知道嗎,那老師如果你們學生如果說畢業之後呢,不是學生了就沒關係。[ 00:42:48.23][ 00:42:48.84]宗:沒關係啊。[ 00:42:48.97][ 00:42:49.06] A:就是她在那裡就讀過也沒關係對不對?[ 00:42:51.73][ 00:42:51.74]宗:沒關係啊。[ 00:42:52.11][ 00:42:52.72] A:喔,你有這樣想過喔?[ 00:42:55.16][ 00:42:55.91]宗:想過什麼?[ 00:42:56.19][ 00:42:56.50] A:你有想過你會跟你的研究生談戀愛,應該不會吧。[ 00:43:00.82] [ 00:43:01.02]宗:我,那時候沒有這麼想,因為有([ 00:43:04.20]車輛通過聲[ 00:
43:07.12])我有她啊。[ 00:43: 04.89][ 00:43:05.87] A:嗯。[ 00:43:06.12] [ 00:43:07.25]宗:所以,幫我看看。[ 00:43:09.59][ 00:43:09.68] A:啊現在沒有她,現在又有她你會這樣想嗎?[ 00:43:13.58][ 00:43:14.59]宗:跟妳說真的。[ 00:43:14.89][ 00:43: 15.61] A:嗯啊。[ 00:43:15.65][ 00:43:16.11]宗:現在只有妳了,我只有妳而已啊。[
00: 43:18.44][ 00:43:18.73] A:未來也有可能別的啊,你既然是在專班對不對。[ 00:43:23.82][ 00:48:12.56]宗:離婚後這兩年妳有什麼,什麼愛情不錯的。[ 00:48:16.03][ 00:48:17.35]A:沒有啊。[ 00:48:17.38][ 00:48:18.43]宗:完全沒有,也沒有人追求,妳也沒有。
[ 00:48:20.76][ 00:48:21.30] A:有啦,我覺得不適合,就不知道。[
00: 48:23.16][ 00:48:24.08]宗:不適合。[ 00:48:24.56][ 00:48:24.66] A:那個職業啦,或是學歷差太多了啊。[
00:48:27.21][ 00:48:28.10]宗:太高還是太低。[ 00:48:28.99][ 00:48:28.89]A:太低啦。[ 00:48:29.23][ 00:48:30.02]宗:喔。[ 00:48:30.22][ 00:48:30.28] A:外面的水準都很低欸,老師。[ 00:48:
32.29][ 00:48:32.83]宗:喔,喔,喔。[ 00:48:33.20][ 00:48:33.32] A:真的,外面的水準都很低。[
00:48:35.41][ 00:48:34.35]宗:那,那妳想交什麼樣的?[ 00:48:35.68][ 00:48:36.89] A:我?[ 00:48:36.91][ 00:48:37.39]宗:嗯。[ 00:48:38.43][ 00:48:40.60] A:就是不要罵我、不要打我、不要,不要太管我,那樣就好了。[ 00:48:43.69][ 00:48:45.00]車輛經過聲[ 00:48:53.56][ 00:48:45.05]A:嘿啊。[ 00:48:45.36][ 00:48:47.24]宗:(聽不清楚)。[ 00:48:48.41][ 00:48:49.46] A:對啊,要換新的啦,規定東、規定西的。[ 00:48:53.63][ 00:48:53.74]宗:嗯。[ 00:48:54.07][ 00:48:54.13] A:哪有辦法,人家都很煩,我幾歲了,都還被人家管,什麼幾點回家啦,妳又去哪裡啦,又什麼的,反正,啊,沒有,沒有辦法。[ 00:49:03.37][ 00:49:04.24]宗:那那個也是關心啊。[ 00:49:05.04][ 00:49:06.15] A:關心是OK啊,可是。[ 00:49:07.31][ 00:49:08.33]宗:譬如說妳,欸,怎麼10點還沒回到家。
[ 00:49:10.21][ 00:49:10.85]A:嗯哼。[ 00:49:11.40][ 00:49:11.13]宗:妳在哪裡,有沒有,是不是安全,然後要不要去接妳啊。[ 00:49:15.38] [ 00:49:16.53](音樂結束)[ 00:49:17.40] A:嗯哼,那當然是好的啊,外面現在男的水,水平都很低欸,水準有夠低的,低到我都不能接受,你知道嗎?[ 00:49:27.66][ 00:49:28.10]宗:是喔。[ 00:49:28.82][ 00:49:29.85] A:對啊,就是工作能力啦,還有學歷啦,喔,那真的不行。[ 00:49:35.20][ 00:49:35.57]宗:嘖,([ 00:49:36.34]聽不清楚)。[
00: 49:37.68][ 00:49:38.47] A:沒有,現在是因為剛好在學校這一塊嘛,我,我既然,我進,我進入學校。[ 00:49:42.85][ 00:49:43.31]宗:嗯哼。[ 00:49:43.47][ 00:49:43.55] A:那當然認識你們,當然是OK的啦,你們都有社經地位,而且你們的學識都非常好對不對。[ 00:49:
49.22][ 00:49:50.11]宗:不要這麼說,我們是有我們的那個專業。[ 00:49:52.20][ 00:49:52.75] A:對啊,對啊,對啊。[ 00:49:53.40][ 00:49:53.44]宗:只是我們的那個專業而已,其他的。[
00:49:55.22][ 02:09:34.28]宗:嗯,我是希望妳趕快畢業。[ 02:09:
37.17][ 02:09:37.51] A:喔,為什麼?[ 02:09:38.37][ 02:09:39.21]宗:要不然我們這樣的,遲早紙包不住火。
[ 02:09:43.79][ 02:09:45.65] A:我們有怎樣嗎,我們又沒怎樣。[ 02:
09: 47.38][ 02:09:48.92]宗:沒怎樣人家也會覺得,也會想怎麼樣,譬如說像今天晚上,因為我們兩個在獨處的事。[
02:09:56. 86][ 02:09:57.05] A:嗯。[ 02:09:57.92][ 02:09:58.10]宗:就算我們都沒發生什麼事情。[ 02:09:
58.80][ 02:09:59.06] A:嗯,沒有啦,在密閉空間是沒人知道,如果在外面走那就不得了。[ 02:10:03.22][ 02:10:03.76]宗:對啊。[ 02:10:03.95][ 02:10:04.14] A:馬上就被發現了,對啊,因為基隆那麼小,我的客人也這麼多,學校的我們又認識這麼多,而且學校誰不認識我啊。[ 02:10:13.52][ 02:10:13.70]宗:對。[ 02:10:13.91][ 02:10:14.49]A:也是奇怪。[ 02:10:14.78][ 02:10:14.98]宗:真的,所以我們這段期間絕對不能,不能走在一起。[ 02:10:18.85][ 02:10:19.20] A:嗯。[ 02:10:19.62][ 02:10:21.72]宗:不能同進同出。[ 02:10:22.56][ 02:10:24.93] A:你要希望我快一點,你也要幫助我啊,不然我也沒辨法啊,我沒辨法很快啊。[ 02:10:32.26][ 02:10:33.43]宗:我,我,因為要妳要自己。[
02:10:33.40][ 02:10:33.75] A:因為我沒有基礎啊。[ 02:10:34.36][ 02:10:35.02]宗:妳要自己做喔。[ 02:10:35.62][ 02:10:36.17] A:對,我知道我要自己做啊,那也要寫的出來啊,萬一我,寫不出來。[ 02:10:41.70][ 02:10:42.16]宗:妳可以,妳絕對是可以寫出來,只是說。[ 02:10:43.47][ 02:10:44.45] A:寫得好不好而已啊。[ 02:10:45.25][ 02:10:46.56]宗:不是啦,只是說。[ 02:10:47.39][ 02:10:47.62] A:只是好不好而已啊。[ 02:10:48.27][ 02:10:48.46]宗:能夠畢業,能夠畢業就好。[ 02:10:
49.85][ 02:13:19.53] A:好煩哦,([ 02:13:19.56]車子通過聲),我是說我們兩個這樣私底下相處([ 02:13:23.39]車子通過聲),你覺得這樣好嗎。[ 02:13:23.86][ 02:13:28.33]宗:就,看妳的意思啊,我沒有。[ 02:13:
29.98][ 02:13:31.91] A:欸,你怎麼,哪時候變得那麼沒主張啊。[ 02:13:34.48][ 02:13:35.91]宗:我是有想啊。[ 02:13:36.57][ 02:13: 37.42] A:你想什麼。[ 02:13:37.49][ 02:13:38.53]宗:就是說我們可以這樣子。[ 02:13:39.44][ 02:13:41.29] A:亦師亦友喔。[ 02:13:42.13][ 02:13:42.93]宗:嗯([ 02:13:44.12]喇叭聲),可以嗎。[ 02:13:45.13][ 02:13:49.35] A:亦師亦友,然後亦友又不公開的是不是。[ 02:13:51.88][ 02:13:52.08]宗:對。[ 02:13:52.46][ 02:13:54.55] A:不管我在什麼階段都是不公開的就對了。[ 02:13:56.63][ 02:13:58.15]宗:到妳畢業後,畢業以後再,要不然我。
[ 02:14:02.01][ 02:14:02.70] A:畢業以後呢,然後怎樣,然後怎樣。[
02:14:04.35][ 02:14:05.65]宗:畢業以後,我們就可以公開啦。[ 02:
14: 07.53][ 02:14:08.12] A:嗯,公開什麼。[ 02:14:08.68][ 02:14:09.59]宗:公開我們是。[ 02:14:10.16][ 02:14:11.20](車子通過聲)[ 02:14:11.75] A:什麼啊。[ 02:14:12.24][ 02:14:13.74]宗:妳想要,妳想要到哪個階段,結婚嗎。
[ 02:14:16.30][ 02:14:16.81] A:沒有啦,不是,我的意思是你要幹嘛啊,你要公開什麼啊。[ 02:14:19.98][ 02:14:21.38]宗:公開我們交往啊,可以嗎?[ 02:14:23.69][ 02:14:29.44] A:([ 02:14:29.41]聽不清楚[
02:14:29. 92])你捏捏我吧。[ 02:14:30.81][ 02:14:31.90]宗:怎麼樣。[ 02:14:32.15][ 02:14:32.35] A:你捏一下我吧。[ 02:14:32.73][ 02:14:32.93]宗:什麼意思。[ 02:14:33.38][ 02:14:34.64] A:啊,我在作夢嗎,真的是,真的是好像是峰迴路轉你知道嗎,上上禮拜還有個自稱是師母的,然後現在,欸,又,又,老師在幹嘛啦,你到底在幹嘛啦。[
02: 14:59.42][ 02:15:01.08]宗:我。[ 02:15:01.48][ 02:15:01.71]A:嗯啊。[ 02:15:01.94][ 02:15:02.71]宗:我在找。[ 02:15:02.99][ 02:15:03.81] A:嗯。[ 02:15:04.80][ 02:15:05.10]宗:未來可以一起,走([ 02:15:09.07]聽不清楚[ 02:15:09.61])的人。[ 02:15:09.66][ 02:15:10.20] A:嗯。[ 02:15:10.63][ 02:16:11.63] A:欸,STEVEN,我這樣說給你聽你都還願意接受喔。[ 02:16:14.08][ 02:16:14.72]宗:接受什麼。[ 02:16:14.85][ 02:16:15.59] A:接受我說我講的那麼深沉,他以前對我做的事情這樣子,你不會這樣,你不會這樣,覺得會妨礙到以後你對我的感覺嗎?[ 02:16:26.73] [ 02:16:27.25](不明聲音)[ 02:16:32.22]宗:妳真的覺得我是沒見過世面的人嗎?[
02:16:34.81] [ 02:16:35.67](不明聲音)[ 02:16:36.48] A:欸,有啦,你是有見過世面啦。[ 02:
16:38.33][ 02:16:48.46]宗:(咳嗽),([ 02:16:56.33]不明聲音),也不算啦,為什剛好是妳在這個時候出現。[
02:17:04.18][ 02:17:05.48] A:蛤,我早就出現了,我不是去年就出現了嗎。[ 02:17:08.74][ 02:17:10.86]宗:(清喉嚨)對啊,妳出現,但是為什麼是,妳如果說今天,(咳嗽)或是其他,兩個禮拜前。[
02: 17:22.33][ 02:17:24.35]宗:嗯,好,OK,要說兩個禮拜前,妳出現,我不會跟妳講這些話,我不會跟妳講這些事對不對,拜託
我們才認識兩個禮拜,我就把什麼東西。[02:17:37.36][ 02:17:37.87]A:對啊。[ 02:17:38.52][ 02:17:38.72]宗:掏心掏肺跟妳講。[ 02:17:39.16][ 02:17:39.34] A:對啊。[ 02:17:39.63][ 02:17:39.80]宗:會嗎,不會。[ 02:17:40.21][ 02:17: 40.28] A:不會,以你的個性不可能。[
02:17:42. 51][ 02:17:41.81]宗:看喔,然後。[ 02:17:43.53][ 02:17: 45.36] A:你是突然哪時候覺得,跟,對我感覺有點不一樣。[ 02:17:48.56][ 02:17:50.50]宗:那應該是妳修完課以後,上學期的課。
[ 02:17:53.04][ 02:17:53.40] A:欸。[ 02:17:53.62][ 02:17:54.12]宗:妳修完了以後。[ 02:17:54.58][ 02:17:54.78] A:然後呢?[ 02:17:55.36][ 02:17:56.66]宗:然後我就覺得,嗯,妳是可以,就是說可以在研究這一方面,你真的是很有心,我不曉得你是對研究有心,還是對我有心。[ 02:18:07.67][ 02:18:08.51] A:沒有,我對研究。[ 02:18:09.92][ 02:18:10.18]宗:好好,對,這樣好,OK,然後就是在,在那個之,在,嗯,妳修完課,然後在這個之前,其實我也是慢慢,我也是有在觀察的。[ 02:18:28.18][ 02:18:28.68] A:對啊。[ 02:18:28.91][ 02:18:29.10]宗:我也,我也不是說。[ 02:18:29.67][ 02:18:30.25] A:對啊,我知道啊。[ 02:18:31.14][ 02:18:31.73]宗:一下子就。[ 02:18:32.71][ 02:18:32.91] A:對,你是觀察到什麼,你覺得A女可以信任。[ 02:18:35.32][ 02:18:36.45]宗:就是這幾天我們講話,我們SKYPE上在講。[ 02:18:40.08][ 02:18:40.53]A:嗯哼。[ 02:18:40.68][ 02:19:56.49]宗:那,其實那時候是有在([ 02:20:00.84]不明聲音),應該也不能講說美麗她。[ 02:20:03.56][ 02:20:04.42] A:對啊,你自己,你還說,你自己動了凡心,老師你真的覺得嗎。[ 02:20:12.91][ 02:20:13.29]宗:妳。[ 02:20:13.73][ 02:20:14.47] A:老師你真的覺得我有比美麗更好嗎?[
02:20:16.26][ 02:20:18.15]宗:人不能比較。[ 02:20:19.08][ 03:25: 09.64]宗:妳可以在妳畢業以前。[ 03:25:12.41][ 03:25:11.45] A:其實老,嗯。[ 03:25:11.59][ 03:25:15.18]宗:表面上面都保持距離。[ 03:25:16.29][ 03:25:17.43] A:嗯,當然可以啊,我不是那種([ 03:
25: 22.01]車子經過聲)喜歡([ 03:25:24.01]不明聲音)那種愛,愛,愛現的人([ 03:25:26.81]車子經過聲)我不是那種說很喜撳現說,你看我跟老師多好,我跟老師多熟,老師多喜歡我,我不會,我不是那種([ 03:25:36.87]不明聲音)個性的人。[ 03:25:38.30][ 03:25:39.82]宗:是嗎?[ 03:25:40.42][ 03:25:40.61] A:蛤?[ 03:25:40.93][ 03:25:41.12]宗:是嗎?[ 03:25:41.50][ 03:25:42.38] A:對啊。[ 03:25:42.74][ 03:25:42.88]宗:可是SKYPE我都常常聽曾老師、郭老師。[ 03:25:46.81][ 03:25:49.04] A:那只是我私底下跟你講而已啊,我跟別人我不會這樣子啊,我不會公開講說什麼,那個老師對我多好。[ 03:25:58.43][ 03:25:58.79]宗:那妳是故意要刺激我囉。[ 03:26:00.31][ 03:26:00.71] A:沒有啦,我講的也是事實啊,那是因為,那是因為你是指導教授,所以我就跟你聊一聊而已啊。[
03:26:10.55][ 03:26:10.86]宗:只是因為指導教授的關係嗎?[ 03:26:
12.39][ 03:26:16.08] A:啊不是嗎,到目前為止不是嗎?[ 03:
26: 21.04][ 03:26:22.40]宗:妳只是因為指導教授才會跟我這麼近,應該不是吧。[ 03:26:26.97][ 03:26:27.65] A:蛤?[ 03:26:27.92][ 03:26:28.53]宗:應該不是吧。[ 03:26:29.43][ 03:26:29.91] A:真的還假的啦。[ 03:26:30.73][ 03:26:33.14]宗:這個問題呢。[ 03:26:33.08][ 03:26:38.14] A:那是之前以為你已婚啊,那未婚就覺得還好啦。[ 03:26:42.58][ 03:26:46.09]宗:我以前都是已婚啊,你現在才知道我未婚啊。[ 03:26:48.82][ 03:26:49.38] A:嗯,對啊。我是覺得說我自己很厲害,想想想的事情,欸,真的都變真的餒。[ 03:27:06.26][ 03:27:09.02]宗:照妳這麼意思是說,那我跟美麗有今天的事情是因為妳想出來的囉。[ 03:27:14.53][ 03:27:15.92] A:(笑)([ 03:27:19.35]車子經過聲)你怎麼那麼聰明啊。[ 03:27:20.53][ 03:27:23.20]宗:原來。[ 03:27:23.54][ 03:27:29.01] A:欸,真的嗎,你真的不會再回頭嗎,如果她再回頭。[ 03:27:34.32][ 03:27:35.01]宗:妳是擔心還是。[ 03:27:35.76][ 03:27:37.21] A:因為我現在假設。[ 03:27:38.40][ 03:27:41.06]宗:如果她再回頭。[ 03:27:41.90][ 03:27:42.09] A:嗯。[ 03:27:42.40][ 03:27:47.80]宗:妳會希望我怎麼做?[ 03:27:48.70][ 03:27:49.63] A:嗯?[ 03:27:50.27][ 03:27:50.49]宗:妳會希望我怎麼做?[ 03:27:51.40][ 03:27:53.49] A:嗯。[ 03:27:54.11][ 03:27:55.29]宗:可以三人行嗎?[ 03:27:56.45] [ 03:
27:58.22](音樂結束)[ 03:27:58.88] A:這樣好嗎?[ 03:27:59.43][ 03:28:00.08](車子經過聲)[ 03:28:00.71]宗:對啊。[ 03:28:01.34][ 03:28:02.90] A:這樣符合倫理嗎?[ 03:28:04.06][ 03:28:04.50]宗:妳一定說NO的嘛。[ 03:28:05.13][ 03:28:06.30] A:嗯?[ 03:28:06.98][ 03:28:07.51]宗:妳已經說NO了。[ 03:28:08.09] [ 03:
28:09.13](音樂開始)[ 03:28:11.67] A:你會這樣想嘛。[ 03:28:12.53][ 03:28:13.94]宗:(嘆氣)。[ 03:28:14.62][ 03:28:16.67] A:應該不會吧,以你([ 03:28:19.32]不明聲音)以我對你的,以我對你的認識,你應該不這種人吧,你搞的你也很累欸。[ 03:28:30.70][ 03:28:32.81]宗:對啊。[ 03:28:33.04][ 03:28:33.43] A:然後「ㄅ一ㄚˋㄎㄤ」的時候就更難看。[ 03:28:34.61][ 03:28:36.52]宗:我的扣打只有,頂多一個禮拜3次怎麼分。[ 03:28:40.08][ 03:28:41.28] A:蛤?[ 03:28:41.64][ 03:28:42.30]宗:我的QUOTA最多一個禮拜三次,那要怎麼分。[ 03:28:45.47][ 03:28:46.58] A:對啊,一人分1.5次。[ 03:28:47.94][ 03:28:48.60]宗:(大笑),欸,你這個答案很鮮餒。[
03:28:55.84][ 03:28:56.50] A:黑啊,其實我上課都是這樣子餒,老師都覺得很SHOCK,都覺得,欸。[ 03:29:01.31][ 03:29:02.52]宗:1.5次。[ 03:29:02.82][ 03:29:03.31] A:覺得很好笑啊。[ 03:29:03.93][ 03:29:03.86]宗:那,請問那0.5次怎麼分。[ 03:29:05.45][ 03:29:05.74] A:蛤?[ 03:29:06.07][ 03:29:06.48]宗:上半場、下半場。[ 03:29:06.80][ 03:29:07.53] A:嗯。[ 03:29:07.83][ 03:29:07.99]宗:還是,還是3個一起來。[ 03:29:09.78][ 03:29:10.70] A:(笑),那更ㄅ一ㄤˋ。[ 03:29:13.20][ 03:29:13.80]宗:(笑),這樣力道還可以啦呴?[ 03:
29: 24.64][ 03:29:25.11] A:嗯,可以,這樣你不會太忙。[ 03:29:
34.57][ 03:29:36.12]宗:什麼東西太忙。[ 03:29:36.62][ 03:29:37.15] A:這樣你會不會太忙。[ 03:29:37.60][ 03:29:38.15]宗:妳說3個人喔。[ 03:29:39.45][ 03:29:40.23] A:不是啦,我說現在啦(笑)。[ 03:29:
41.36][ 03:29:42.14]宗:現在太忙。[ 03:29:43.68][ 03:29:44.15] A:恩本來只是來喝喝酒、聊聊天啊,就變成在做苦力。[ 03:29:49.16][ 03:29:50.17]宗:按摩。[ 03:29:50.49][ 03:29:50.89] A:嗯。[ 03:29:51.22][ 03:29:52.34]宗:不會欸,我覺得這就是一個,妳說是前戲也好。[ 03:29:57.44][ 03:29:59.05] A:通常是前戲。[ 03:30:00.60][ 03:30:00.81]宗:嗯,或者是對對方的一種關愛。[ 03:
30: 03.41] [ 03:30:03.92](車子經過聲)[ 03:30:07.15][ 03:30:03.95] A:嗯哼。[ 03:30:04.31][ 03:30:05.79]宗:不是嗎。[ 03:30:05.90][ 03:30:06.28] A:恩。[ 03:30:06.62][ 03:30:10.15]宗:這只有親密關係才會做。[ 03:30:14.12][ 03:30:14.99] A:嗯。[ 03:30:15.35] [ 03:30:22.31](不明聲音)[ 03:30:23.78]宗:啊,我想到了是不是因為那天我幫你壓,才讓她。[ 03:30:32.77][ 03:30:34.70] A:可是,那是她允許的啊。[ 03:30:36.32][ 03:30:36.68]宗:好不容易啟齒,唉,你們女人啊口是心非,沒關係,沒關係不要緊,不要緊。[ 03:30:46.91][ 03:30:48.68] A:就看你真的敢不敢做,你還真的去做,有夠呆。[ 03:30:51.44] [ 03:30:52.70](車子經過聲)[ 03:31:04.41]宗:(嘆氣)付出慘痛代價,都是妳心想事成。[ 03:31:12.04][ 03:31:13.15] A:我只是剛好都猜對而已啊,從頭到尾就,我就猜對而已([ 03:31:22.66]車子經過聲),只是STEVEN你真的覺得我適合你嗎([ 03:31:35.24]車子經過聲),你真的那麼認為嗎?[ 03:31:39.44][ 03:31:41.32]宗:(用台語)沒試怎麼會知道,要試試看才知道合不合啊,不是嗎,(用國語)好啦給你試用期3個月啦,妳如果想打,妳想打退堂鼓,我也只好摸摸鼻子,4月25、5月、6月、7月,喔,7月25。[ 03:32:16.37][ 03:32:14.19](音樂結束)[ 03:32:15.31](下一首音樂開始)[ 03:32:17.96] A:(笑)這樣很可愛欸。[ 03:32:22.94][ 03:32:24.12]宗:蛤?[ 03:32:24.47][ 03:32:24.91] A:你這樣很可愛欸。[ 03:32:25.69][ 03:32:28.95]宗:謝謝,我本來都是嘛,我都碼很可愛,我媽都嘛這樣說。[ 03:32:32.10][ 03:32:35.98] A:你嗎會不會再想叫你再婚。[
03:32:38.15][ 03:32:38.53]宗:(笑)錯([ 03:32:41.53]車子通過聲),我媽叫我不要再結婚了。[ 03:32:43.60][ 03:32:44.45] A:我媽也跟我,跟你媽一樣欸。[ 03:32:
46.14][ 03:32:46.51]宗:對。[ 03:32:46.80][ 03:32:47.46] A:我媽說妳,妳,妳千萬不要再給我結婚了。[ 03:32:50.14][ 03:32:50.58]宗:恩,什麼。[ 03:32:50.92][ 03:32:53.33] A:當男女朋友還是同居,我說,不要,我才不要同居。[ 03:32:57.22][ 03:32:58.39]宗:你不同居,那,那怎麼辦?[ 03:32:
59.80][ 03:33:01.02] A:蛤?[ 03:33:01.37][ 03:33:01.69]宗:不同居怎麼辦?[ 03:33:02.23][ 03:33:04.35] A:是哦。[ 03:33:04.78][ 03:33:05.67]宗:妳不同居就,你,兩個人就,一天在高來高去,然後就欸,不食人間煙火。[ 03:33:14.83][ 03:33:16.44] A:真的嗎。[ 03:33:16.79][ 03:33:17.00]宗:然後就只是親親抱抱([ 03:33:18.33]車子通過聲),然後沒有,沒有實質的行動,是這樣子嗎?[ 03:33:21.48][ 03:33:22.42] A:你會嗎,([ 03:33:24.45]車子經過聲),你會要人跟你住在一起哦。[ 03:33:25.49][ 03:33:26.45]宗:喔,住在一起哦。[ 03:33:27.25][ 03:33:27.87] A:對啊,同居是住在一起欸。[
03:33:29. 60][ 03:33:30.16]宗:喔,這個我倒是沒有。[ 03:33:30.49][ 03:33:31.20] A:對啊。[ 03:33:31.59][ 03:33:32.04]宗:沒有,沒有一定要,只是說。[ 03:33:
32.67][ 03:33:32.99] A:會不會太那個。[ 03:33:32.80][ 03:33:34.56]宗:不會,不會,其實我覺得。([ 03:33:
36.06]車子經過聲)[ 03:33:36.67] A:對啊。[ 03:33:37.00][ 03:33:38.18]宗:我倒是覺得,夫妻到一段時間分房是必要的。[ 03:33:43.12][ 03:33:44.34] A:嗯。[ 03:33:44.64][ 03:33:46.82]宗:因為畢竟還是需要自己的獨立空間。[
03:33:49.39][ 03:33:49.15] A:空間。[ 03:33:49.75][ 03:33:51.98]宗:嗯,所以我說(清喉嚨)我們當鄰居有一個好處啦,對不對,我們各有各自的空間嘛。[
03:34:00.61][ 03:34:00.96] A:嗯。[ 03:34:01.27][ 03:34:02.30]宗:然後,彼此需要的時候再,才在一起,([ 03:34:10.10]不明聲音)然後又是,因為又是鄰居啊,所以對方的一舉一動又,又很清楚啊。[ 03:34:18.94][ 03:34:19.58] A:(笑),嗯。[ 03:34:19.94][ 03:34:22.06]宗:有沒有,我一直要,要買妳家隔壁當鄰居(嘆氣)。[ 03:34:25.29][ 03:34:28.38] A:我也是這麼想啊,我一直在想你一定別有用心啊。[ 03:34:32.28][ 03:34:33.17]宗:是呴。[ 03:34:33.43][ 03:34:34.03] A:對啊,不然怎麼,幹嘛。[ 03:34:35.10][ 03:34:35.99]宗:瞞不過妳對不對?[ 03:34:36.38][ 03:34:36.75] A:不是你做完研究,做完研究才頂多,給你最久3年好不好,做完研究後我就不是你的學生了啊,啊你住那麼近幹嘛啊,不是很奇怪嗎?[ 03:34:49.68][ 03:34:50.72]宗:嗯。[ 03:34:51.34][ 03:34:51.96] A:對不對,又在那邊,又在研究什麼啦。
[ 03:34:53.99][ 03:34:56.84]宗:研究,這一罐就是配方喔。[
03:34:59.56][ 03:35:00.10] A:嗯。[ 03:35:00.72][ 03:35:08.01]宗:妳的那一個,那個什麼,嗯按摩師啊。
[ 03:35:11.57][ 03:35:12.19] A:嗯。[ 03:35:12.79][ 03:35:13.46]宗:是太,太嬌小,太弱了,還是,還是功夫太差了。[ 03:35:20.39][ 03:35:19.97] A:沒有,有精油啊([ 03:35:21.42]車輛通過聲),精油大部分都省力啊。[ 03:35:23.12][ 03:35:23.82]宗:哦,那只是。[ 03:35:24.12][ 03:35:24.42] A:對啊。[ 03:35:24.93][ 03:35:25.05]宗:只是,只是給妳抹一抹。[ 03:35:26.07][ 03:35:26.65] A:對啊。[ 03:35:27.10][ 03:35:27.05]宗:讓妳涼一涼,爽一爽而已。[ 03:35:
28. 41][ 03:35:28.39] A:對對對對。[ 03:35:29.01][ 03:35:30.06]宗:那個治標不治本啊。[ 03:35:31.18][ 03:35:31.78] A:對啊。[ 03:35:32.34][ 03:35:37.86]宗:可能妳要躺在這邊比較好,好施力。[
03:35:42.68][ 03:35:46.90] A:欸,STEVEN,我會叫就叫習慣,不行,如果如果不叫老師到外面我遲早會出紕漏(笑),我遲早會叫錯。[ 03:35:55.67][ 03:35:59.34]宗:好吧。[ 03:35:59.91][ 03:36:00.15] A:一定會叫錯的餒,怎麼辦。[
03:36:01.81][ 03:36:06.33]宗:那這樣,好吧那妳就,就隨妳。[ 03:
36: 06.23][ 03:36:06.92] A:嗯。[ 03:36:07.27][ 03:36:08.33]宗:隨妳吧。[ 03:36:08.45][ 03:36:11.53] A:會叫錯啦。[ 03:36:12.44][ 03:36:19.97]宗:(聽不清楚)。[ 03:36:20.73][ 03:36:21.85] A:等一下。[ 03:36:22.45][ 03:36:22.56]宗:(聽不清楚)。[ 03:36:23.08][ 03:36:22.79] A:上個([ 03:36:22.54]車輛通過聲)洗手間好不好。[ 03:36:23.74][ 03:36:24.16]宗:好。[ 03:36:24.20][ 03:36:42.79](音樂結束)[ 03:36:49.00](下一首音樂開始)[ 03:36:55.22](玻璃杯碰撞聲)[ 03:37:16.19](車子經過聲)[ 03:37:23.37](車子經過聲)[ 03:38:22.58](沖水聲)[ 03:38:39.30](車子經過聲)[ 03:39:05.09] A:剛才那一段真的有錄ㄏ一ㄡˇ。[ 03:
39: 05.96][ 03:39:07.85]宗:哪一段?[ 03:39:08.44][ 03:39:08.79] A:剛才你不是叫我唸什麼。[ 03:39:10.40][ 03:39:11.57]宗:哦。[ 03:39:12.17][ 03:39:13.27] A:還是好笑的。[ 03:39:13.64][ 03:39: 15.03]宗:(笑)。[ 03:39:15.47][ 03:39:15.82] A:還是好笑好玩的啦。[ 03:39:16.67][ 03:39:18.04]宗:來。[ 03:39:18.61][ 03:39:19.28]娜:嗯,欸,你不要太累捏。[ 03:39:32.59][ 03:39:35.15]宗:嗯,好酒,妳手,真的是(清喉嚨)。
[ 03:39:47.73] [ 03:39:48.67](車子經過聲)[ 03:39:59.11] A:我要是碰到按摩就完蛋了。[
03:40:00.82][ 03:40:04.48]宗:蛤?[ 03:40:05.02][ 03:40:06.27] A:碰到會按摩的我就完蛋了。[
03:40:07.76][ 03:40:09.56]宗:就我。[ 03:40:10.11][ 03:40:11.33] A:嗯,我真的超愛按摩的,我到什麼。[
03:40:16.88][ 03:40:16.71]宗:(聽不清楚)。[ 03:40:17.23][ 03:40:17.68] A:到國外一定找按摩的。[ 03:40:19.19][ 03:40:19.54]宗:(聽不清楚)。[ 03:40:20.21]……[ 04:43:05.42](下一首音樂開始)[ 04:43:06.53]宗:別哭,特別是教授,這樣也好啊,可以,([ 04:43:15.90]聽不清楚)可以到教室。[ 04:43:17.57][ 04:43:18.13] A:嗯。[ 04:43:18.69][ 04:43:20.67]宗:(聽不清楚)。[ 04:43:23.12][ 04:43:24.72] A:我蠻喜歡這首歌的餒。[ 04:43:26.02][ 04:43:39.56]宗:(氣音說話)誰唱的。[ 04:43:40.45][ 04:43:40.66] A:嗯,我不曉得誰唱的,可是她那歌詞很好,離婚類的。[ 04:43:45.80][ 04:43:50.01]宗:(聽不清楚)。[ 04:43:50.58] [ 04:
44:00.28](車輛通過聲)[ 04:44:33.12]宗:(氣音說話)把身上衣服翻開。[ 04:
44:34.21][ 04:44:34.81] A:蛤,不要,不要,我,我不能,真的不能,你注意聽這個歌詞。[ 04:44:40.76][ 04:44:42.17]宗:(吸氣聲)。[ 04:44:43.86] [ 04:
44:46.62](車子經過聲)[ 04:44:49.84] [ 04:44:57.69](車子經過聲)[ 04:45:01.61] [ 04:45:11.25](車子經過聲)[ 04:45:15.58][ 04:45:15.42] A:那感覺,可是她覺得好傷悲。[ 04:45:
17.66][ 04:45:18.65]宗:(吸氣聲)(氣音說話聽不清楚)。[
04:45:22.06][ 04:45:22.70] A:嗯,沒有啊,我說這歌詞裹面啊。[
04: 45:23.97][ 04:45:24.26]宗:喔。[ 04:45:24.88][ 04:45:26.54] A:她說愛你啊,好像泥土,就是泥土,可是你又回來找我,可是你抱緊我的那一刻,我突然覺得好傷悲,都沒有喜悅。[ 04:45:37.99] [ 04:46:06.98](車子通過聲)[ 04:46:11.45] [ 04:46:25.84](車子通過聲)[
04:46:29.15] [ 04:46:47.85](車子通過聲)[ 04:46:50.13] [ 04:47:07.60](車子通過聲)[ 04:47:11.29][ 04:47:13.41]宗:這女的他也不愛了吧。[ 04:47:13.54][ 04:47:14.77] A:嗯,對啊,他也不愛她了啊。[ 04:47:
16.90]……[ 05:01:23.89] A:女人都會有愛才會有性,我們很少無緣無故就跟一個男人發生性行為,男人的話是比較生理反應。[ 05:01:36.40][ 05:01:38.96]宗:(太小聲無法確定說話的時間點)。
[ 05:01:40.56] A:對啊你覺得,([ 05:01:46.32]音樂結束)你自己也是要有點習慣愛,([ 05:01:49.31]車子通過聲),不是說你隨便想到你就想要)。[ 05:01:52.77] [
05:01:55.55](不明聲音)[ 05:01:56.44] A:你不知道,對啊。[ 05:01:58.05][ 05:02:00.92]宗:會想,但是想到,想跟到要行動,這又是。[ 05:02:06.67][ 05:02:06.84] A:另外一回事。[ 05:02:07.71] [
05:02: 09.40]:(聽不清楚[ 05:02:17.77])你剛講的是,男欸,男生都可以有兩個女生,那女生是不是應該也會有兩個男生,但妳剛講說是要有,女生是需要有([
05:02:35.85]聽不清楚)才會有性。[ 05:02:37.29][ 05:02:37.55] A:性。[ 05:02:37.90][ 05:02:38.33]宗:所以他是同時愛兩個男生。[ 05:02:
40. 06][ 05:02:44.77] A:愛不就這麼一回事嗎。[ 05:02:46.08][ 05:02:53.76](車子經過聲)[ 05:02:56.90][ 05:02:58.43]宗:(聽不清楚)。[ 05:02:58.71][ 05:02:59.26] A:而且,就像那一天我跟老師講啊,許常德不是說女人要有九個情人,你看美麗他也這樣看,呴,那天她也這樣講喔,她說對啊,每個男人都有不同的功能性啊,有的人是有時問陪你,有的是性能力很強,有的是那種經濟能很好,有的搞不好就脾氣很好的,還有一個,嗯,有的不一定就像你啊,按摩技術很好,(笑)每個功能性都不同啊,而且女生本來就就又不像男人對不對。[ 05:03:48.78][ 05:03:49.70]宗:不像男人。[ 05:03:50.03][ 05:03:50.34] A:不像男人,譬如說做完一次可能要休息一下下才可以繼續做,女人的,女人就是這,這個比男人還優勢啊,真的,同時跟幾個人做,還是一天跟幾個,那都嘛OK啊,只要她不覺得不舒服,對不對,不然怎麼會多人作賤自己,去賺那個錢。[ 05:04:17.32][ 05:04:21.17]宗:(聽不清楚)。[ 05:04:24.37] [ 05:
04:24.66](東西掉落滾動聲)。[ 05:04:27.45] A:因為每個客人都很厲害,因為每個客人都跟老師一樣厲害,可能喔。[ 05:04:29.47][ 05:04:34.34]宗:喔,喔妳說那個。[ 05:04:35.77][ 05:04:35.98] A:對啊。[ 05:04:36.24][ 05:04:36.47]宗:我還以為妳說拍電影的。[ 05:04:37.54][ 05:04:39.15] A:都一樣啊,對不對。[ 05:04:41.65][ 05:04:43.50]宗:(聽不清楚)。[ 05:04:44.39][ 05:04:45.35] A:我當然選([ 05:04:46.56]聽不清楚)(大笑[ 05:04:52.76])。[ 05:04:57.16][ 05:04:57.41]宗:(聽不清楚)。[ 05:04:58.62][ 05:04:58.67] A:(聽不清楚)[ 05:05:00.98]不會欸,我有感覺喔。[ 05:05:02.10][ 05:05:03.99]宗:妳有心動嗎?[ 05:05:04.75][ 05:05:05.70]宗:我會虛張聲勢喔。[ 05:05:06.40][ 05:05:06.95] A:不是我是說你感覺,你好像不錯。[
05: 05:08.34][ 05:05:10.47]宗:要不要(用台語)試試看(用國語)很讚。[ 05:05:11.98][ 05:05:12.66] A:我左手有感覺啦。[ 05:05:12.73][ 05:05:13.68]宗:左手?[ 05:05:14.13][ 05:05:14.43] A:對啊,我左手啊,左手有感覺。[ 05:
05:17.29][ 05:05:19.87]宗:妳有摸到那裡。[ 05:05:20.14][ 05:05:21.56] A:有,有碰到,不是摸到。[ 05:05:24.00][ 05:05:27.07]宗:我小弟弟硬起來了。[ 05:05:28.04][ 05:05:38.39] A:你真的要([ 05:05:38.74]應不清楚)這樣子喔,還說,([ 05:05:52.37]車子通過聲)愛沒有跟人家分享。[ 05:05:54.82][ 05:06:00.71]宗:(聽不清楚)。[ 05:06:02.11][ 05:06:02.84] A:嗯?[ 05:06:03.10][ 05:06:03.98]宗:看是男生還是女生。[ 05:06:05.26][ 05:06:08.32] A:有時候我覺得([ 05:06:08.37]音樂結束),自己也很孤單,其實我剛離婚的時候,我都一直很想不要活[ 05:06:18.43]。
[05:06:19.51]宗:撐過了。[05:06:21.01][ 05:06:23.06] A:沒有啊,因為我不想讓孩子看到我失敗([ 05:06:26.62]下一首音樂開始)我不想讓孩子看到我錯誤的示範,如果今天沒有孩子我可能就走了,因為我覺得我個人,我的成就已經爬上去,又爬下來,又卡了兩次,因為第一次就做自助餐的啊,對啊,我就([ 05:06:47.30]不明聲音),就是很有成就感。[ 05:06:49.42][ 05:06:51.11]宗:是不是可以做,同一個高峰。[ 05:06:
52.60][ 05:06:53.36] A:(笑)。[ 05:06:55.01][ 05:06:55.63]宗:(笑)(聽不清楚)。[ 05:06:57.12][ 05:07:01.57](車子經過聲)。
[ 05:07:02.30] A:人家覺得說,人生只不過雲彩嘛,對不對,電視也上過了啊,就覺得說,那就樣子而已啊,然後,擁有的一切,哎呀,沒辨法跟任何愛你的分享。[
05:07:22. 44][ 05:07:26.20]宗:(聽不清楚)。
[ 05:07:26.68] A:恩。[ 05:07:27.25] [ 05:07:32.82](車子通過聲)[ 05:07:40.01]宗:剛才妳哭囉。[ 05:07:39.85][ 05:07: 40.74] A:(聽不清楚)。[ 05:07:41.28][ 05:07:42.08]宗:往事,都過了。[ 05:07:42.89][ 05:07:43.51] A:嗯。[ 05:07:44.29]……[ 05:55:22.03] A:恩,香香的,老師香香的。[
05:55:24.30][ 05:55:25.63](不明聲音)[ 05:55:32.15](車子經過聲)[ 05:55:35.14][ 05:55:34.99]宗:哪裡香。[ 05:55:35.56][ 05:55:37.55] A:全身都很香,後面這幾首都是我喜歡的。[ 05:55:49.92][ 05:55:52.50]宗:(聽不清楚)。[ 05:55:53.52][ 05:55:57.70] A:我不知道我自己當初怎麼過來的,怎麼抓的。[ 05:56:00.92][ 05:56:13.14]宗:心情好喔。[ 05:56:14.21][ 05:56:15.80] A:去學校不行這樣子喔。[ 05:56:16.93][ 05:56:19.33]宗:(聽不清楚)。[ 05:56:21.02][ 05:56:22.15] A:嗯,那你要幫忙啊你不能這樣子啦。[
05:56:24.33] [ 05:56:25.44](車子經過聲)[ 05:56:26.98][ 05:56:26.47]宗:妳不會要我幫妳寫吧。[ 05:56:27.48][ 05:56:28.54] A:不是啊。[ 05:56:29.13][ 05:56:29.33]宗:幫妳改可以啊,但是妳不能要我幫妳寫。[ 05:56:31.51][ 05:56:32.98] A:你知道人家郭俊良怎麼說他學生嗎,他都幫學生大修。[ 05:56:36.74][ 05:56:38.66]宗:聽他在講。[ 05:56:39.08][ 05:56:40.65] A:真的假的。[ 05:56:41.41][ 05:56:43.18]宗:(聽不清楚)。[ 05:56:44.42][ 05:56:46.12] A:難怪每個人都想要當他學生。[ 05:56:
47.27][ 05:56:48.49]宗:有嗎?[ 05:56:49.06][ 05:56:49.97] A:有啊,他不是說,他每次都說他自己很搶手。[ 05:56:53.01] [ 05:56:57.24](車子經過)[ 05:56:58.23]宗:真的搶手還需要講。[ 05:56:58.29][ 05:56:58.95] A:嗯。[ 05:56:59.41][ 05:57:02.05]宗:蛤,如果那個產品很好遐需要廣告嗎?[ 05:57:06.43] [ 05:57:09.60](車子經過聲)[ 05:57:
11.78][ 05:57:09.76] A:(聽不清楚)[ 05:57:11.01][ 05:57: 09.84]宗:不是口,口碑已經賣的嚇嚇叫了([
05:57:15.70]音樂結束),妳有看過連珍在廣告嗎,妳有看過福義軒在廣告嗎?[ 05:57:23.95][ 05:57:25.37] A:欸,你們福義軒真的很好吃欸。[ 05:
57: 27.14][ 05:57:28.44]宗:噢,那個超難買的。[ 05:57:29.44][ 05:57:30.07] A:對啊([ 05:57:31.59]下一首音樂開始),講到這個就真的很傷心那一次。[ 05:57:34.60][ 05:57:35.21]宗:怎麼樣。[ 05:57:35.73][ 05:57:36.23] A:因為我已經好久好久都一直說不動我兒子跟我出去玩,每次出去玩都是,不是我跟外國人就是我跟孩子,我們三個一起去玩好難好難喔,因為他們不願意將就。[ 05:57:51.12][ 05:57:51.40]宗:(大笑)。[ 05:57:52.20][ 05:57:52.91] A:結果好不容易那一年,我已經講,講好10月份我想說,那就安排大家去阿里山,因為外國人說從來沒有看過阿里山,小孩子也很久沒去了,所以我就想說好吧那我自己開車下去,我開車喔,一路開開開,開到嘉義市,然後找到一家,說真的很靈異欸。[ 05:58:15.79][ 05:58:16.20]宗:靈異。[ 05:58:16.77][ 05:58:18.16] A:等一下,我先去上洗手間,超靈異的喔,我自己都覺得毛毛的,很好笑。[ 05:58:25.75][ 06:00:05.37]宗:哦5點半了耶。[ 06:00:07.50][ 06:00:07.71] A:你待會可以看到這裡。[ END](以上為節本,全部內容見本院卷三,頁5-268)依本院勘驗告訴人於前案106年5月12日提出之錄音光碟全部內容,被告與告訴人之對話平和,如交往中或戀愛中男女之對話,且有相當多情愛之言詞,雖告訴人為被告之指導教授,惟告訴人之言詞多有不當,且已逾越老師之身分,而致師道淪喪,然本案勘驗全部錄音內容,並未聽到有告訴人有被告所指訴之上開「陳世宗違反A女意願對其親吻、撫摸及親吻其胸部、觸摸私處,並強行拉扯其衣褲而欲發生性行為未遂後,復無故阻擾A女離去之情事,又無「陳世宗親吻A女,A女推陳世宗頭,陳世宗仍將A女塑身衣拉下,並抱怨很難脫下。陳世宗用手、嘴撫摸及親吻A女胸部,並試圖脫A女運動褲,A女一直哭,A女說我不愛你陳世宗,我不想和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等情事,則被告所指訴、證述告訴人有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乙情,要與事實不符,自不足採信。
七、而基隆地檢署就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陳世宗所提供錄音光碟內容鑑定是否具連續性、有無中斷或剪接、變造之情形,於107年6月21日以基檢宏謙106他1624字第1079015194號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偵查卷,頁221),經法務部調查局以107年6月26日以調科參字第10703274430號函覆:「經檢視來函待鑑證物為數位錄音檔案,鑑於數位錄音證物具有經編輯修改卻難以發現之特性,依本局現有技術歉難鑑定。」(見同上卷,頁225),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於107年6月28日以刑鑑字第1070062804號函覆:「本局暫停受理聲紋鑑定案,建請轉送其他機關鑑定。」(見同上卷,頁227),是以陳世宗於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案件中所提供之錄音光碟是否具連續性、有無中斷或剪接、變造之情形,並無鑑定機關可供鑑定。至辯護人所提出之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之錄音檔案完整性與編緝跡證鑑定報告(附本院卷二,頁139-186),並非法院或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08條第1項所定「法院或檢察官得囑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團體為鑑定」所為之鑑定,檢察官表示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是私人機關,應該不能做鑑定(見本院卷三,頁277,108年12月25日審判筆錄),則該鑑定報告應無證據能力,自不足資為認定「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陳世宗所提供錄音光碟」是否具連續性、有無中斷或剪接、變造之情形。況辯護人於本院108年12月25日審判時陳稱:「我們問過公家機關,都無法鑑定。」乙情(見本院卷三,頁277,108年12月25日審判筆錄);是以辯護人聲請就上開陳世宗所提出之錄音光碟鑑定是否有變造情事,因辯護人陳報國內並無機關可以鑑定,則本院無從送請鑑定,在此敘明。
八、復觀被告與告訴人於104年4月26日之SKYPE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係本件被告指稱於104年4月26日遭告訴人強制性交未遂情事之當日、及翌日,然依照上開往來之對話紀錄,雙方之稱謂、內容,均甚為親暱:
〔2015/4/26上午06:12:37〕未接A女的來電〔2015/4/26上午06:14:12〕宗:A女,謝謝妳陪我度過一個溫馨的生日夜晚,妳早點休息吧,晚聊!〔2015/4/26上午06:14:59〕A女:謝謝老師給A女陪你的機會!〔2015/4/26上午06:15:02〕A女:哈
……〔2015/4/26下午03:59:30〕A女:想了幾個小時,昨晚是真的嗎?〔2015/4/26下午03:59:36〕宗:那就好,身體健康很重要
……〔2015/4/26下午05:39:27〕A女:老師的愛心按摩,讚~~~
……〔2015/4/26下午09:09:48〕A女:說真的,心有點亂〔2015/4/26下午09:10:54〕宗:好吧!那我就不打擾妳了,等妳平靜以後再來談,OK?〔2015/4/26下午09:11:28〕A女:倒不需等平靜〔2015/4/26下午09:12:30〕宗:怎麼了?為何心煩?〔2015/4/26下午09:12:45〕A女:沒心煩啦〔2015/4/26下午09:13:18〕A女:事情進展的有點出乎意料〔2015/4/26下午09:14:02〕宗:是啊!世事難料不是嗎?〔2015/4/26下午09:14:50〕A女:自己感到驚訝,會被教授追求啦!〔2015/4/26下午09:15:36〕A女:與教授相識,是很多女人的夢想吧〔2015/4/26下午09:16:41〕A女:覺得老師很有勇氣,追逐愛情~~~(
……〔2015/4/27下午09:41:27〕宗:經過一天的考慮以後妳有什麼決定了?如果妳不想回收別人不要的二手貨,我可以理解,而且絕不會影響到指導妳論文的權益,我可以給妳我的保證。
〔2015/4/27下午09:42:37〕A女:老師這麼說,A女不敢當〔2015/4/27下午09:43:37〕A女:A女知道老師不會挾怨,我也是二手貨ㄟ!〔2015/4/27下午09:44:12〕A女:還在想是否在夢中〔2015/4/27下午09:46:25〕宗:或許妳可以給我三個月的試用期,期間我們行禮如儀,也給妳有時間觀察我對你的用心
……〔2015/4/27下午09:57:20〕A女:讓A女做自己〔2015/4/27下午09:57:52〕A女:讓老師做自己〔2015/4/27下午09:58:00〕A女:才是王道〔2015/4/27下午09:59:41〕宗:對!我們都以原真的自我表現,讓對方瞭解真實的情況,也才是負責任的表現,對不?〔2015/4/27下午10:01:05〕A女:沒錯〔2015/4/27下午10:02:07〕A女:唯有如此,感情才會走得長久〔2015/4/27下午10:03:49〕宗:那妳可要時時提醒我,不要因激情而壞了這個協定喔!〔2015/4/27下午10:04:13〕A女:況且,彼此不以再婚為前題,一旦無信,沒有任何條件會維繫這段感情(見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偵查卷,頁41-50,此為告訴人所提出之自104年4月25日起至104年5月2日之SKYPE對話紀錄;被告所提出自104年1月18日起至104年12月21日之SKYPE對話紀錄,見基隆地檢署105年度交查字第457號偵查卷,頁53-113)。
綜觀前揭內容,二人之SKYPE內容甚為親暱,猶如交往中或戀愛中男女間之對話,互相表達關切之情,倘如同被告前案之指稱,其當日遭告訴人強制性交未遂、妨害自由,豈有於告訴人離去後,尚使用SKYPE通訊軟體互相傳送上開對話表達關切之情,實難想像被告在身心均遭嚴重受創之情緒下,仍願意與告訴人密切聯繫,顯與常情有違,再佐以被告所傳送「謝謝老師給A女陪你的機會!」、「說真的,心有點亂」、「事情進展的出乎意料」、「自己感到驚訝,會被教授追求啦!」、「與教授相識,是很多女人的夢想吧」、「覺得老師很有勇氣,追逐愛情」等語句,益徵被告所稱告訴人違背其意願而於104年4月26日對其強制性交未遂、妨害自由之指訴,應屬不實。
九、被告於前案偵查期間,與壹週刊聯絡,由壹週刊指派記者洪玲玲對A女進行採訪,A女於採訪過程中,對採訪記者陳述:
陳世宗對其又親又摟又捏,老師就整個人撲過來,一直抓著褲子不放,還說:「你穿的是什麼鬼啊!怎麼脫都脫不下來!」,想扯下其褲子等語,由壹週刊記者洪玲玲將前開內容,以文字刊登於同年6月6日之壹週刊紙本雜誌及並以處理後之電子影像傳送至網站上乙節,業據證人洪玲玲於檢察官107年2月22日訊問時具結證述綦詳(見基隆地檢署106年度他字第1624號偵查卷,頁176-184),並有網路YouTube視頻壹週刊報導「發佈日期2017年6月6日」之翻拍照片10張(附同上偵查卷,頁33-37,即告訴人106年11月29日刑事告訴狀之告證3)、壹週刊官網拍攝照片4張(見同上偵查卷,頁202-203)在卷可按,網站上網友留言「垃圾也可以為人師表」、「這是狼師最好的溫床,這種學校太可怕了」、「畜生,殺了你替天行道而已!該抓去斃了」、「真他媽的王八蛋」、「真他媽的,叫獸(會叫的野獸」、「怎麼現在流行狼師唉可憐」、「告死他,狼師畜牲」、「揪出來~~這個鼠屎敗類!!!!」、「狼師教授=會叫的野獸」、「係又多一隻畜生」、「為什麼不好好做人,要做人渣,畜生」、「畜生」、「垃圾教授」、「幹垃圾。準備進去被處理」、「現代老濕?」等負面批評謾罵之翻拍照片8張(附同上偵查卷,頁51-65)。被告對於由壹週刊記者洪玲玲採訪其,其於採訪過程中,對採訪記者陳述:陳世宗對其又親又摟又捏,老師就整個人撲過來,一直抓著褲子不放,還說:「你穿的是什麼鬼啊!怎麼脫都脫不下來!」乙情坦承不諱(見本院卷二,頁203,本院108年8月21日準備程序筆錄),且被告於檢察官於107年2月22日以被告訊問時供稱:「(問:?『提示告證三』有無跟記者講這些話?)應該是有。」等語(見同上偵查卷,頁182);是以被告確有接受壹週刊記者洪玲玲採訪,並向洪玲玲控訴其遭告訴人又親又摟又捏、拉扯外褲等,洪玲玲依其控訴內容製成新聞,並在平面及網路媒體對公眾發布之事實。
、此外,復有前案案發過程錄音光碟1張、前案檢察官106年7月25日勘驗筆錄1份、被告與告訴人於前案案發後於104年4月26日上午6時許起至同年5月2日下午3時許止之skype對話紀錄1份、被告於105年5月30日遞交基隆地檢署之刑事告訴狀影本1份、前案檢察官105年5月12日訊問筆錄與結文影本各1份、壹週刊106年6月6日報導告訴人猥褻被告之網路即時新聞列印1紙、新聞翻拍照片4張、採訪影片翻拍照片8張、告訴人所提網友留言8紙等在卷可佐。
、按誣告罪之成立,須其申告之內容出於憑空捏造;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衹因缺乏積極之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訴追處罰者,尚難遽以誣告論罪(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3584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被告明知告訴人自104年4月25日下午11時許起至翌(26)日凌晨6時許止,告訴人並未違反A女意願,強行親吻A女,亦未強行撫摸A女胸部、私處及試圖拉扯A女衣褲,更未有阻止A女離開上開處所之行為,竟於105年5月30日具狀向基隆地檢署提出告訴,在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以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前案案件受理並偵辦時,向承辦檢察官誣指告訴人於上開時、地違反其意願對其親吻、撫摸及親吻其胸部、觸摸私處,並強行拉扯其衣褲而欲發生性行為未遂後,復無故阻擾告訴人離去,涉有強制性交未遂與妨害自由等犯行;又於106年5月12日上午10時42分許,在基隆地檢署第6偵查庭檢察官就前案開庭調查時,就是否受強制與告訴人是否違反其意願欲發生性行為未遂等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於供前以證人身分具結證稱略以:「陳世宗親吻伊,伊推陳世宗頭,陳世宗仍將伊塑身衣拉下,並抱怨很難脫下。陳世宗用手、嘴撫摸及親吻伊胸部,並試圖脫伊運動褲,伊一直哭,是伊說我不愛你陳世宗,我不想和你發生性關係,陳世宗才鬆手」證述,均與事實相悖而屬捏造,已據本院認定如前,且斯時所申告之事項,皆係被告於其意識清醒下親身經歷之事實,自無出於誤會或懷疑而申告之可能,故被告主觀上顯具有意圖使告訴人受刑事處分,而誣告告訴人犯罪之犯意甚明,並有誣告、偽證之犯行。綜上所述,被告及辯護人前揭辯詞,均不足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所犯誣告、偽證、加重誹謗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參、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69條第1項之誣告罪、第168條之偽證罪、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被告利用不知情之媒體在雜誌及網站中刊登而散布於眾,為間接正犯,負與直接正犯之同一責任。「又按刑法上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其存在之目的,在於避免對於同一不法要素予以過度評價,則自然意義之數行為,得否評價為法律概念之ㄧ行為,應就客觀構成要件行為之重合情形、主觀意思活動之內容、所侵害之法益與行為間之關連性等要素,視個案情節依社會通念加以判斷。如具有行為局部之同一性,或其行為著手實行階段可認為同一者,得認與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要件相侔,而依想像競合犯論擬。故行為人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並於檢察官偵查或法院審理該誣告案件時,同時以證人身分,就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相同之虛偽陳述,因該偽證與誣告行為均係侵害國家司法權正確行使之法益,並俱以虛偽陳述為犯罪之主要內容,僅因陳述時之身分不同而異其處罰。且告訴人之指訴乃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如就與待證事實有重要關係之親身知覺、體驗事實陳述時,即居於證人之地位,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具結,其供述證據始具證據能力。足認誣告行為人所為偽證行為係為實現或維持其誣告犯行所必要,二罪間具有重要之關連性,從行為人主觀之意思及所為之客觀事實觀察,依社會通念,其偽證與誣告間自具有行為局部之同一性,法律評價應認屬一行為同時觸犯數罪名較為適當,而偽證既係在於實現或維持誣告犯罪所必要,自應依想像競合犯規定,從情節較重之誣告罪處斷。」,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449號判決足資參照。是以被告先向該管公務員誣告,並於檢察官偵查該誣告案件時,同時以證人身分,就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具結,而為相同之虛偽陳述,則被告所犯誣告罪、偽證罪間,有一行為同時觸犯數罪之想像競合犯關係,應從情節較重之誣告罪處斷。被告所犯誣告罪、加重誹謗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起訴書認被告所犯誣告罪、偽證罪、加重誹謗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異,請予分論併罰,應予更正。
二、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與告訴人間為海大在職專班研究生、老師之關係,被告在104年9月選修告訴人教授之課程,告訴人在同年10月間正式擔任被告之指導教授,因告訴人不認同被告之學習態度,被告無法順利取得海大在職專班碩士學位(見告訴人106年11月29日之刑事告訴《告發》狀之記載),被告竟誣指告訴人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致告訴人因被迫捲入刑事偵查程序而受有精神上折磨,陷入受有刑事處罰之危險,並浪費司法資源,並造成偵查機關不當發動犯罪偵查作為,使國家刑罰權行使陷於發生錯誤之危險,所為實不足取;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與告訴人間之關係、素行狀況(見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告訴人所受損害程度,與被告犯罪後否認犯行,且迄今均未與告訴人成立和解,或獲得告訴人之諒解,及酌以被告已取得海大碩士學位證書,其為單親母親,育有1個27歲之子,現為半日制的約僱人員,有其他房租之收入,經濟能力不錯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就加重誹謗罪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所算標準,以示儆懲。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169條第1項、第168條、第310條第2項、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楊淑芬提起公訴,檢察官林婉儀、陳昭仁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鄭景文
法 官 施添寶法 官 李謀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詹立瑜附錄論罪法條:
刑法第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刑法第168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