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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3 年附民移調字第 96 號刑事調解筆錄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附民移調字第96號聲 請 人 賴素鳳 年籍資料詳卷相 對 人 邵薇霖上列當事人間因113 年度附民移調字第96號就本院113 年度金訴字第276 號詐欺等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聲請調解事件,於中華民國000 年0 月00日下午3 時30分,在本院刑事第五法庭公開審判時,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法 官 吳佳齡書 記 官 連懿婷通 譯 曾于庭

二、到場調解關係人:聲 請 人 賴素鳳 到相 對 人 邵薇霖 到

三、調解成立內容:㈠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參拾萬元。

㈡給付方式:

1.相對人願於民國(下同)一百一十三年五月三十日給付聲請人參萬元,並經聲請人當庭點收確認無訛。

2.其餘貳拾柒萬元,共分二十七期,以每月為一期,每期壹萬元,自一百一十三年六月十日起,於每月十日前給付,並匯入聲請人指定之第一銀行哨船頭分行帳戶(戶名:賴素鳳;帳號:00000000000 ),如有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㈢聲請人其餘請求皆拋棄,但不及於其他連帶債務人。

㈣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交當事人閱覽兩造均承認無訛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賴素鳳相 對 人 邵薇霖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0 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書 記 官 連懿婷法 官 吳佳齡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0 日

書 記 官 連懿婷

裁判日期: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