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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5 年聲字第 53 號刑事裁定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字第53號聲 請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李冠閮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5年度執聲字第3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李冠閮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李冠閮因犯詐欺案件等,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經受刑人請求定應執行刑,並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之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若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3款、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再按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之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倘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最高法院103年度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可資參考),基此,上開更定之應執行刑,不應比前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裁判所處刑期或所定應執行刑後為重,否則即與法律秩序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界限有違(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同此見解)。再按數罪併罰之數刑罰有部分縱已執行完畢,於嗣後與他罪合併定執行刑,乃由檢察官換發執行指揮書執行應執行刑時,其前已執行之有期徒刑部分,應予扣除而已,此種情形仍符合數罪併罰要件(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907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㈠受刑人因詐欺等案件,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已分別確

定在案,且附表編號1至4經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已執行完畢,附表編號6、7經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確定等情,有各該裁判及法院前案紀錄表附卷可參。

㈡次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刑,得易服社會勞

動,附表其餘編號所示之罪則不得易科罰金,屬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3款之情形,依同條第2項規定,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始得依同法第51條規定定之。

茲受刑人業已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此有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聲請狀在卷足稽。又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刑雖已入監執行完畢,惟揆諸上開規定及說明,仍得與附表其餘編號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

㈢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

審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之性質、相距之時間、總體法益侵害內涵、耗費司法資源之程度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之有期徒刑如主文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黃夢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 日

書記官 陳禹璇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6 月 有期徒刑5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4萬元(非本件聲請定刑範圍) 有期徒刑6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非本件聲請定刑範圍) 犯罪日期 112/04/20 112/05/30 112/04/18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64846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61530號等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61530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2060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67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67號 判決日期 113/02/16 113/03/29 113/03/29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2060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67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67號 判 決 確 定日 期 113/04/09 113/05/23 113/05/23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 註 新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5673號(編號1至4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9萬元) 新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031號(編號1至4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9萬元) 新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031號(編號1至4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9萬元)編 號 4 5 6 罪 名 洗錢防制法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3萬元(非本件聲請定刑範圍)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2/04/18 112/05/11 112/04/18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61530號等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80242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4589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67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54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07號、第629號 判決日期 113/03/29 113/05/22 113/04/24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67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54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07號、第629號 判 決 確 定日 期 113/05/23 113/07/17 113/06/1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否 備 註 新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7031號(編號1至4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9萬元) 新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0604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380號(編號6至7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12/04/28 112/05/28 112/04/19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4589號等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9831號等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9831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07號、第629號 113年度訴字第643號 113年度訴字第643號 判決日期 113/04/24 113/08/14 113/08/14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07號、第629號 113年度訴字第643號 113年度訴字第643號 判 決 確 定日 期 113/06/11 113/09/12 113/09/12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2380號(編號6至7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 臺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8032號 臺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8032號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12/04/07 112/05/03 112/04/06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6978號等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254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860號 113年度訴字第279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828號 判決日期 113/07/30 113/12/17 113/12/17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860號 113年度訴字第279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828號 判 決 確 定日 期 113/12/05 114/01/15 114/02/03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新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49號 臺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119號 新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711號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12/04/30至112/06/12 112/04/10 112/04/2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1369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4507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7976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 號 114年度訴字第73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64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199號 判決日期 114/03/18 114/03/28 114/05/29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 號 114年度訴字第73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64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199號 判 決 確 定日 期 114/04/18 114/05/13 114/07/3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雲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455號 桃園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0640號 桃園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1792號編 號 16 17 罪 名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罪日期 112/05/31 112/04/16至112/06/0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7178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439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 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04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517號 判決日期 114/08/25 114/09/17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 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3004號 114年度金訴字第517號 判 決 確 定日 期 114/10/07 114/10/15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6691號 基隆地檢115年度執字第118號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裁判日期: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