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基小字第1180號原 告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子德訴訟代理人 華祥任訴訟代理人 陳柏翰被 告 賴怡年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電信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9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105年9月28日下午4時宣判,因遇梅姬颱風,基隆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05年9月29日下午5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9 日
基隆簡易庭法 官 高偉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李建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