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462號原 告 林文生訴訟代理人 陳君瑋律師被 告 林志明訴訟代理人 阮皇運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侵占款等事件,本院已於民國110年3月4日辯論終結,茲據兩造具狀陳報有成立和解之可能並聲請再開辯論,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4 日 民事庭法 官 陳湘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亭如裁判案由:返還侵占款等裁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