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1 年訴字第 146 號民事判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訴字第146號原 告 張耿輝訴訟代理人 侯傑中律師

游文愷律師被 告 曾湘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1年8月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㈠被告於109年4月14日在私人通訊軟體LINE散布附表一「記者

明天會把張耿輝還有逃稅還有聚賭還有秋月明在慈濟哪個分會的事爆出來」「張耿輝議員這件事記者很喜歡喔」之內容予娘孃面膜的記帳士盧嘉如,毀損原告名譽,貶損原告之人格及尊嚴。

㈡被告於109年4月20日、同年月30日在其個人rutuyyu1010的IG

、娘孃niangniang.tw之IG上散布如附表二所示內容,足以毀損原告之人格及尊嚴,致使原告精神上受有莫大之痛苦。㈢原告為基隆市第15、16、17、18、19屆市議員,長年為民喉

舌,名譽堪比第二生命,被告藉由網路平台對外散布上揭不實言論之行為不但侵害原告個人之權利,更嚴重影響人民對於原告之信任,更有使外界對原告形象存有是否正直清廉遭之疑慮,被告為網路作家、職場講師、女性企業家,其個人IG帳號rutuyyu1010 擁有1.2萬人的粉絲,其言論、行為皆有影響廣大人群思維以及製造風向能力,今被告於網路平台以不實之言論損害原告名譽,著實重大貶損原告之人格及尊嚴。又被告的侵權行為間隔多日,以不同平台不同內容,造成原告的精神上痛苦,一次比一次嚴重,故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規定對被告所為三次侵權行為,分別向被告請求20萬元、20萬元、2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等語。

㈣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6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並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答辯:㈠被告於109年4月14日通訊軟體LINE所傳訊息「記者明天會把

張耿輝還有逃稅還有聚賭還有秋月明在慈濟哪個分會的事爆出來」「張耿輝議員這件事記者很喜歡喔」,係被告與前公司會計一對一之私人對話,係被告針對特定事項之發展及預測走向發表看法與意見,難謂有何侵害原告名譽之處。

㈡附表二貼文中該「議員乾爹」是否得辨認為原告本尚難自貼

文中得知,且該言論內容,純屬被告對於「他們」很開心一事表達其主觀評論及意見,係面對與他人爭執衝突後之情緒抒發,難謂有惡意或不適當之評論;至於「這些證據就夠了囉有問過地檢署因為對方有張議員幫忙會偶爾被壓一的可能所以…」,該貼文並非被告發表張議員有幫忙案子被壓下之事實已發生的陳述,而係希望觀看到貼文之粉絲協助提供更多發票證據作為舉報之用,而此一言論亦屬對於社會上常有民眾對於司法公正性之主觀評論及意見發表,應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之適當言論,應屬被告言論自由之範疇。

㈢另因版面排版關係,被告將多個言論共同聚集於同一版面,

雖有數個言論出現議員、議員乾爹,但是否所指為原告尚屬可議,觀察全文乃是被告對於與其發生衝突之「他們」的反詰語氣回應,係表示被告被弄死的假設情境之下之意見表達,並非任何事實陳述,且文中「…議員說要找黑道弄死我…」的主語皆是「他們」,顯與原告無關,言論內容均係表達被告如遭遇不法侵害時希望獲得協助之意見及立場,在在皆屬合理適當之意見表達,難謂有侵害原告名譽之虞。

㈣又被告與私人間在即時通訊軟體之對話,並無廣為散布之情

況,而其他IG貼文之相關言論內容,自該限時動態貼文內容經系於24小時後自動刪除,從未再有任何媒體、平台、民眾再行討論或對原告產生任何質疑,縱有對原告名譽有所傷害,該加害程度亦屬輕微,而原告亦無因該貼文而導致任何精神上病症,實質上對於原告名譽是否產生嚴重干預及影響,原告仍須盡力舉證,不得空言泛指其有人民產生不信任或外界對形象產生疑慮,卻無相佐之事實可資印證,實難以證實其受害程度甚鉅之主張。

㈤並為答辯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

三、兩造之爭點及論斷:原告主張被告發表附表一及附表二言論侵害其人格及名譽,自應賠償其所受之精神上損害等語,被告固不否認有為附表一及附表二之言論,惟以前揭情詞置辯,是本件爭點為:被告所為附表一及附表二之言論是否侵害原告名譽或人格?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名譽,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固定有明文。惟按名譽,指對他人品性、德行、名聲、信用等的社會評價;名譽權指享有名譽的權利,為人格權之一種。又名譽乃係個人之人格德行於社會生活中所受之整體評價,此種社會評價與個人尊嚴之維護、人格之健全發展與自我價值之實現息息相關。是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又按民法上名譽權之侵害非即與刑法之誹謗罪相同,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苟其行為足以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侵權行為,其行為不以廣佈於社會為必要,僅使第三人知悉其事,亦足當之(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464號判例、96年度台上字第2170號判決可資參照)。是所謂侵害名譽權,應指以言語、文字或其他方式貶損他人品性、德行、名聲、信用等社會評價,使其受到他人憎惡、蔑視、侮蔑、嘲笑、不齒與其來往等情,且不以廣佈社會為必要,惟仍須有第三人知悉其事。茲就系爭言論是否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分述判斷如下:⑴就附表一被告以LINE即時通訊軟體傳送訊息「記者明天會把

張耿輝還有逃稅還有聚賭還有秋月明在慈濟哪個分會的事爆出來」「張耿輝議員這件事記者很喜歡喔」予娘孃面膜的記帳士盧嘉如,所傳訊息僅私下傳給個人,並未傳予其他人,係被告基於確信的事實,在私領域對話中表達自己的意見、觀感、想法和評論,縱然嚴厲或為原告所不喜,此係在私領域的個人對話,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

⑵「打擊逃漏,人人有責」。而依財政部訂頒之「各級稽徵機

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檢舉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1.檢舉人姓名及住址。2.被檢舉人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 名及營業地址)。3.檢舉違章漏稅事實(含稅目、金額、期間、地點等)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又檢舉店家短漏開發票逃漏稅,應敍明消費日期、時間、品名、數量、單價等交易內容,並提供訂購單、送貨單、收據、消費影像檔 或錄音檔、付款證明(匯款單、現金簽收單)等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是被告有關附表二所為「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如:超過100張蓄意未開發票之事證(訂購單、消費明細、時間、品名、數量、單價、交易金額等交易內容資訊);付款證明(如匯款單、信用卡簽單等)。」相關之言論內容,乃其受憲法保障之正當權利之行使。另就附表二所為「…一直覺得自己的議員乾爹會瘋狂的幫忙所以一直擺爛議員說要找黑道來弄死我…」「…等著有天我被弄直接證明你的乾爹議員真的為了包庇不法行為找黑道來弄死一個努力工作的作家記者會聯合出版社一起公告世人台灣有這種議員看會不會引來多大條的民怨」「…都想不通一個堂堂這麼正面又清廉的議員怎麼會因為我發現他乾兒子聚賭又偷店裡器材而要找黑道弄我呢…」之言論內容,核屬被告價值判斷而提出主觀感想及評述,尚難認有詆毀所述對象名譽之意,上開內容均未陳明引喻或所述之對象,依其內容亦無從使一般網路使用者推知指述對象即為原告,尚難認有足以貶損原告名譽或人格之情事。

㈡綜上以觀,被告所為附表一及附表二之言論,均未侵害原告

之名譽權,是原告主張被告不法侵害其名譽權,自無足憑採。

四、從而,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原告6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又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駁回之。

五、本件判決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防方法及訴訟資料經本院斟酌後,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故不另一一論述,併此敘明。

六、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民事庭法 官 林淑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書記官 張景欣

附表一 時間 網路平台或通訊軟體 內容 109年4月14日 私人Line給記帳士盧嘉如 記者明天會把張耿輝還有逃稅還有聚賭還有秋月明在慈濟哪個分會的事都爆出來。 張耿輝議員這件事記者很喜歡喔附表二 時間 網路平台或通訊軟體 內容109年4月20日 個人rutuyyu1010的 IG 娘孃niangniang.tw之IG 要知道對方有議員乾爹幫忙包庇所以聽說他們這樣害我完還每天很開心呢因為他對他的媽媽說「我們家有錢不怕」我們平民百姓一定要聚集所有力量 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如:超過100張蓄意未開發票之事證(訂購單、消費明細、時間、品名、數量、單價、交易金額等交易內容資訊);付款證明(如匯款單、信用卡簽單等)。 娘孃面膜漏開發票之舉證趕快再來一波 不用擔心會害到我因為公司負責人對方然後我大概三年沒開發票了實在汗顏但是我真的太震驚 嗨大家上次已經存了50張前合夥公司「娘孃面膜」的沒開發票證據因為要罰對方到200萬以上還需要40幾張後來有30幾張大家私訊我我没截圖到請大家瘋狂再幫忙然後傳給我資料要有以下內容 這些證據就超夠囉有問過地檢署因為對方有張議員幫忙會偶爾被壓下的可能所以目前累積雖然有11個舉報的案件但希望能破50個感謝大家感謝大家 109年4月30日 個人rutuyyu1010的 IG 乾爹阿你的乾兒子難道在台灣找黑道成本多高通常都是為了上千萬上億的糾紛我們這娘孃面膜資本額50萬的東西你真的為此來殺我我求之不得啊啊啊因為太逗了 下一個步驟告爆他們還敢在pinkoi在官網放上章潔的作品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超嚴重章潔幫伍佰、周蕙拍攝時花超多時間討論這一塊因為誰都知道沒人碰得起侵權的事但他們真的…不知道到底在幹嘛然後一直覺得自己的議員乾爹會瘋狂的幫忙所以一直擺爛議員說要找黑道來弄死我 拜託你們快來弄死我我記者等著等著有天我被弄直接證明你的乾爹議員真的為了包庇不法行為找黑道來弄死一個努力工作的作家記者會聯合出版社一起公告世人台灣有這種議員看會不會引來多大條的民怨 不知為甚麼好期待黑道來找我然後我會把預先錄好的不自殺聲明公開發出給粉絲們到時候拜託大家一起幫我連署告發該議員為誰好像這樣走一遭就可以拍電影覺得棒 可能他媽媽是小三曼文要我趕快逃回新加坡我就在想了我本身死過這麼多次怎麼可能會怕啊怪怪的邏輯 因為全部的記者和有經驗的人都想不通一個堂堂這麼正面又清廉的議員怎麼會因為我發現他乾兒子聚賭又偷店裡器材而要找黑道弄我呢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裁判日期:202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