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基小字第1054號原 告 海洋大學世界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王濬縈訴訟代理人 范怡雯被 告 林文心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0 日 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王靜敏裁判案由:給付管理費裁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