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字第79號原 告 甲○○
乙○○共 同訴訟代理人 鄭瑞崙律師
陳韋利律師鍾美馨律師被 告 屏東縣政府代 表 人 丙○○代理縣長訴訟代理人 戊○○
丁○○上列當事人間因建築執照事件,原告不服內政部中華民國94年3月30日台內訴字第0940002948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於民國94年11月8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21 日
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呂佳徵
法 官 林勇奮法 官 蘇秋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21 日
書記官 涂瓔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