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更字第00021號原 告 甲○○ 乙○○共 同訴訟代理人 蔡錫欽律師 李育任律師許龍升律師被 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行政執行處代 表 人 丙○○ 處長訴訟代理人 丁○○上列當事人間因入出境等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9 日 第二庭法 官 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9 日 書記官 楊曜嘉裁判案由:入出境等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0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