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665號原 告 周木杞
陳信澍周碧霞陳永明張密卿顏博熙張德松周保谷陳金樹陳朝成陳朝和共 同訴訟代理人 簡承佑 律師
張育誠 律師被 告 雲林縣政府代 表 人 蘇治芬訴訟代理人 黃蘭媚上列當事人間地上物徵收補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2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官 詹 日 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2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665號原 告 周木杞
陳信澍周碧霞陳永明張密卿顏博熙張德松周保谷陳金樹陳朝成陳朝和共 同訴訟代理人 簡承佑 律師
張育誠 律師被 告 雲林縣政府代 表 人 蘇治芬訴訟代理人 黃蘭媚上列當事人間地上物徵收補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2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官 詹 日 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2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