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446號原 告 沈易廷訴訟代理人 裘佩恩 律師 魏琳珊 律師被 告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代 表 人 熊師範訴訟代理人 周秀蘭上列當事人間有關農業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6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官 孫 奇 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裁判案由:有關農業事務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1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