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05號原 告 陳文乾訴訟代理人 陳益軒 律師複代理人 陳志隆 律師被 告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代 表 人 周順然訴訟代理人 莊武釗
林武政上列當事人間私運貨物出口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於民國103年3月18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第4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1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蘇 秋 津
法官 林 彥 君法官 張 季 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 嬿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