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430號原 告 黃耀烱被 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代 表 人 陳聰乾訴訟代理人 蘇秋珠
江雅智上列當事人間車輛報廢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3年4月1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4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1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蘇 秋 津
法官 林 彥 君法官 張 季 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18 日
書記官 陳 嬿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