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59號原 告 達民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張森陽會計師(法院選派檢查人)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代 表 人 洪吉山訴訟代理人 楊家明上列當事人間申請閱覽卷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吳 永 宋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洪 美 智裁判案由:申請閱覽卷宗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1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