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91號原 告 李武波被 告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代 表 人 蔡長展訴訟代理人 洪國欽 律師
張志堅 律師複 代理人 李倬銘 律師被 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代 表 人 陳阿勝訴訟代理人 蘇俊誠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設置公用設施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曾 宏 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