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04號原 告 侯清連(如附表所示當事人之被選定人)
趙廣榮(如附表所示當事人之被選定人)共 同訴訟代理人 邱基峻 律師
楊斯惟 律師被 告 高雄市政府代 表 人 韓國瑜訴訟代理人 顏紹宇
林品吟上列當事人間零售市場管理條例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2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林 彥 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謝 廉 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