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37號原 告 鑫鵬鑫建材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金忠孝被 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代 表 人 謝耀德訴訟代理人 林家禾上列當事人間有關行政執行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 孫 國 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裁判案由:有關行政執行事務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