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更一字第21號原 告 莊進雄 莊雅青莊文華莊惠蓉被 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代 表 人 盧貞秀訴訟代理人 游佳俊 鍾寶慧林春燕上列當事人間申請抵繳遺產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奇 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裁判案由:申請抵繳遺產稅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