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09年度訴字第278號原 告 鄭雅玲訴訟代理人 張家禎 律師被 告 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代 表 人 陳益志訴訟代理人 陳仲源
柯伯松余盈緻被 告 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補給油料庫代 表 人 蕭秉榮訴訟代理人 吳典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補發薪餉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曾 宏 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09年度訴字第278號原 告 鄭雅玲訴訟代理人 張家禎 律師被 告 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代 表 人 陳益志訴訟代理人 陳仲源
柯伯松余盈緻被 告 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補給油料庫代 表 人 蕭秉榮訴訟代理人 吳典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補發薪餉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曾 宏 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