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09年度訴字第455號原 告 曾清安訴訟代理人 葉佩如 律師被 告 高雄市政府代 表 人 陳其邁訴訟代理人 廖偵伶
唐玉麗林益谷
參 加 人 唐玉山
唐松賜唐莊月真
陳唐金月
唐玉蔡汶洲唐君佩
唐漢煌
蕭秀鳳
唐秀芬
唐漢壽上列當事人間耕地租約事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2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黃 堯 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2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