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2年度訴更二字第8號原 告 復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章啟東訴訟代理人 蔡進良 律師
黃冠中 律師被 告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代 表 人 陳冠福訴訟代理人 王怡雯 律師輔助參加人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代 表 人 吳文彥上列當事人間地上物拆遷補償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6 日
法 官 林 韋 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6 日
書記官 鄭 郁 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