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2年度訴字第2號原 告 吳愷欣被 告 嘉義市政府訴訟代理人 羅健文
陳貞斗上列當事人間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事件,原告不服交通部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交訴字第1110010872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期日另行通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7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 李 協 明
法官 邱 政 強法官 孫 奇 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7 日
書記官 宋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