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2年度訴字第416號原 告 歐金堂訴訟代理人 楊鎮謙 律師被 告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 表 人 許仁澤訴訟代理人 葉張基 律師 林韋甫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有關行政執行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6 日 法官 曾 宏 揚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裁判案由:有關行政執行事務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