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3年度訴字第144號原 告 林黃蕙香訴訟代理人 許世烜 律師 楊家明 律師葉賢賓 律師被 告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代 表 人 陳仲杰訴訟代理人 周駿男 王鳳卿上列當事人間農業發展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法官 黃 奕 超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 佳 芮裁判案由:農業發展條例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