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113年度訴字第448號原 告 李秉家訴訟代理人 施清火 律師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代 表 人 翁培祐訴訟代理人 顏伶如 廖雋宜張元萍上列當事人間遺產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 日 法官 吳 文 婷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 房 柏 均裁判案由:遺產稅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