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114年度訴字第100號原 告 楊國譽訴訟代理人 楊景勛律師被 告 海軍反潛航空指揮部代 表 人 蔡明達訴訟代理人 羅岑婩 陳佩安鄭旭慈複 代理 人 吳凱瑞 王士倫上列當事人間懲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6 日 法 官 孫國禎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6 日 書記官 黃玉幸裁判案由:懲罰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