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4年度訴字第224號原 告 臺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陳淑珠訴訟代理人 謝幸樹 會計師被 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代 表 人 陳慧綺訴訟代理人 王振文 陳小燕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 日 法 官 黃 堯 讚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 日 書記官 凃 明 鵑裁判案由:營利事業所得稅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