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4年度訴字第79號原 告 黃瑞華訴訟代理人 陳穎蓁 律師被 告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代 表 人 黃淑貞訴訟代理人 徐鍵文上列當事人間房屋稅籍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 日 法 官 孫 奇 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裁判案由:房屋稅籍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12-03